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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武漢肺炎》馬英九稱中配子女難入籍 苗博雅打臉:謠言惑眾][自由時報][2020年02月16日] [打印本頁]

作者: joey213213    時間: 2020-2-17 10:17 AM     標題: [武漢肺炎》馬英九稱中配子女難入籍 苗博雅打臉:謠言惑眾][自由時報][2020年02月16日]

陸委會日前撤回中配子女申請入境的決定,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更直指當初「沒有選擇台灣,就要自己承擔」。前總統馬英九對此表示,台灣人與中配在中國所生的子女,若想取得中華民國國籍遠比其他外籍子女更困難,但台北市議員苗博雅立刻搬出法條反駁,痛斥馬英九根本是在「謠言惑眾」。

馬英九臉書指出,按照現行規定,「國人與陸配在中國大陸地區所生的子女,要取得中華民國國籍,遠比與其他外國籍人士所生的子女更困難,並非他們不選擇台灣,而是即便已經選擇入籍中華民國,還必須經過漫長的等待」。

但苗博雅於臉書表示,這根本就是錯誤的假資訊,不知馬英九是「真不懂還是裝不懂?」苗博雅說,依現行規定來看,台灣人和中配在中國出生的親生子女,取得台灣籍的程序可以分成未滿12歲和滿12歲來看。

首先,就未滿12歲的兒童來看,不僅隨時都可以按照兩岸條例申請「定居」,再依戶籍法辦理「初設戶籍」,如此便能取得身分證了。重點是「名額不限、不用排隊、不用等待」。

就算拖過12歲了,在滿20歲之前還是可以就兩岸條例申請「長期居留」,只要接下來連續2年每年至少在台灣待上183天,就可以申請「定居」,同樣能取得台灣身分證,而且也是名額不限、不用排隊。

假如是台灣人和中配「在台灣」所生的子女,那就就更簡單了,僅需要在12歲前辦理出生登記,或者是滿12歲後辦理初設戶籍登記,同樣免排免等就可取得身分證。

因此,苗博雅痛斥馬英九「遠比國人與其他外籍人士所生的子女更困難」根本就是胡扯。苗博雅認為,馬英九是當過8年總統的哈佛法學博士,相關條文規定一定都知道,「卻在防疫期間曲解法令、混淆視聽。真是令人懷疑,到底是什麼用意?」

苗博雅透露,事實上有名額限制、要排隊、要等待好幾年的,並不是「台灣人和中配在中國所生子女」,而是「非台灣人親生的中配子女」。關於這類子女要等待多久才能拿到中華民國國籍,她之後會一併說清楚。

2013-04-07 自由時報 中配申請定居權 較外配寬鬆

馬政府已於二○○九年修法大幅鬆綁中配來台相關規定,現又以比照外配為由,將再修法放寬。但若檢視現行法令,中配申請取得定居權,明顯較外配寬鬆許多,甚至不用放棄原有國籍,而「國籍問題」正是許多外配裹足未拿我國身分證的主因。

取得身分證 不需放棄中國籍

首先,若比較居留權差異,按現行「國籍法」及「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中配取得長期居留明顯易於外配的永久居留。

外配若不想放棄原國籍而只想在台「永久居留」的話,須連續在台「居留」五年,每年停留逾一八三日。而兩岸條例規定下的中配,只需在台「依親居留」四年,每年逾一八三日,即可取得「長期居留」,中配已比外配快了一年。

其次,外配定居台灣,申請歸化為我國國民取得身分證,須放棄原國籍,中配不須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只需放棄在中國的戶籍。

外配申請在台「定居」,連續三年都須住滿一八三日以上,才能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歸化;且必須通過包含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的認定,才能取得我國國籍,轉換其身分為無戶籍國民。然後,須再住滿一整年,或居留滿兩年且每年居住二七○日以上,或居留滿五年且每年居住滿一八三日以上,才能在台定居,再持定居證至戶政事務所設立戶籍,取得國民身分證。

中配則沒歸化的問題,在取得「長期居留」後,只需再連續居留兩年,且每年住逾一八三日,即可在放棄中國戶籍後,申請定居,取得國民身分證。

第三,行政院現又進一步提案,將中配取得「長期居留」的時間從四年減為三年;再仿外配之作法,依不同的居留條件,使其於一、二、五年後取得身分證。但中配在取得長期居留後,第四年只需住滿三三五日就可取得身分證,外配卻得住滿一整年,相較下,中配較為寬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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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馬又開始妖言惑眾了,自己當過八年總統,連政府法規,都忘記的這麼快。還要別人提醒他。老馬啊,你好像有阿茲海默症的前兆,記得去醫院檢查一下。


作者: zogol    時間: 2020-2-17 01:46 PM

沒辦法,騜就是又弱又軟,才有今天大小姐全面執政。
作者: qw1145    時間: 2020-2-17 05:17 PM

本帖最後由 qw1145 於 2020-2-17 07:55 PM 編輯

移民法規解惑,小明為什麼沒有身分證?
  要解這題,不能只抬出國籍法原則啦,真正的規定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入出國及移民法》、《戶籍法》、《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純粹整理法規,分析現行制度,無意參與「目前」論戰,對論證過程沒有興趣的可以直接跳到最後【結論】)

  中國人A與台灣人B結婚,小明是A的親生小孩:

小明如何取得台灣身分證?

1. 小明是A與前配偶所生子女

2. 小明是A與台灣人B所生子女

2.1小明在中國出生

2.1.1小明未滿12歲

2.1.2小明已滿12歲

2.2小明在台灣出生

2.2.1小明未滿12歲

2.2.2小明已滿12歲


【2.2小明為台灣人B之子女,且在台灣出生】


→12歲以前,依戶籍法第六條父母或小明自己,應辦理出生登記(取得身分證),名額不限,無須排隊。

「在國內出生未滿十二歲之國民,應為出生登記。」

→12歲以後,小明可辦理「初設戶籍登記」(取得身分證),名額不限,無須排隊。

「在國內未曾設有戶籍,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為初設戶籍登記:四、在國內出生,十二歲以上未辦理出生登記,合法居住且未曾出境。」

【2.1小明為台灣人B之子女,且在中國出生】

→12歲以前,小明可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6條第2項第1款申請「定居」(取得身分證),名額不限,無須排隊,無等待期,不用坐移民監。

「大陸地區人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在臺灣地區定居:一、臺灣地區人民之直系血親及配偶,年齡在七十歲以上、十二歲以下者」(七十歲以上每年名額六十人,十二歲以下名額不限)

→12歲以後、20歲以前,小明可先申請「長期居留」,名額不限,無須排隊,長期居留連續滿二年,且每年居住逾一百八十三日,即可申請「定居」(取得身分證)。

《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

「大陸地區人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請在臺灣地區長期居留,基於社會考量,經主管機關專案許可者:臺灣地區人民之二十歲以下親生子女。名額:不限。」

「經專案許可在臺灣地區長期居留連續滿二年,且每年居住逾一百八十三日,並符合定居條件者。名額:不限。」

【1小明是中國人A與前配偶所生子女】

小明必須先排隊申請「長期居留」(每年名額三類共372人),長期居留連續滿二年,且每年居住逾一百八十三日,即可申請「定居」(取得身分證)。《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

(1)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定居,並設有戶籍,其二十歲以下親生子女→每年名額三百。

(2) 其為經許可在臺灣地區長期居留或定居之臺灣地區人民配偶之親生子女,且依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申請探親時之年齡在十六歲以下,在臺停留連續滿四年,且每年在臺灣地區合法停留期間逾一百八十三日。→每年名額六十。

(3) 大陸地區人民之親生子女,為現在婚姻關係存續中之臺灣地區人民收養,且年齡在二十歲以下→每年名額十二。

「經專案許可在臺灣地區長期居留連續滿二年,且每年居住逾一百八十三日,並符合定居條件者。名額:不限。」

【結論】

※如果小明是中國配偶的前婚子女,確實取得台灣身分證比較困難,必須先排隊申請「長期居留」(一年372名額),而且進入排隊名單的前提還蠻嚴格的,然後「長期居留」連續滿二年,且每年居住逾一百八十三日,才能申請「定居」取得台灣身分證。

※如果小明是中國配偶與台灣人所生子女,而且在台灣出生,原本就要做出生登記,除非父母刻意選擇不辦理出生登記,不取得台灣身分。

※如果小明是中國配偶與台灣人所生子女,在中國出生,小明在十二歲以前,可以很容易地申請在台灣「定居」取得台灣身分證,名額不限,無須排隊,無等待期,不用坐移民監。除非,父母有意選擇不讓子女取得台灣身分。十二歲以後、20歲以前,小明可先申請「長期居留」,名額不限,無須排隊,長期居留連續滿二年,且每年居住逾一百八十三日,即可申請「定居」(取得身分證)。(本文授權轉載自作者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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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你把「外籍配偶/陸籍配偶」和「外籍配偶子女/陸籍配偶子女」取得身分證的方法給搞混了。配偶有配偶的方式,子女有子女的方式,兩者差別不同。
  苗博雅也真是的,她只講在大陸出生的「陸籍配偶子女」想要取得我國身分證是如何地簡單,卻沒有講在外國出生的「外籍配偶子女」歸化的方法,可能更加地簡單。按《國籍法》第三條和第四條:

第 3 條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並具備下列各款要件者
,得申請歸化:
一、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每年合計有一百八十三日以上合法居留之事實繼
    續五年以上。
二、年滿二十歲並依中華民國法律及其本國法均有行為能力。
三、無不良素行,且無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之刑事案件紀錄。
四、有相當之財產或專業技能,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無虞。
五、具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
  前項第三款所定無不良素行,其認定、邀集專家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
  研議程序、定期檢討機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內政部定之。
  第一項第五款所定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其認
  定、測試、免試、收費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標準,由內政部定之。

第 4 條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具備前條第一項第二款
至第五款要件,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每年合計有一百八十三日以上合法居
留之事實繼續三年以上,並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亦得申請歸化:
一、為中華民國國民之配偶,不須符合前條第一項第四款。
二、為中華民國國民配偶,因受家庭暴力離婚且未再婚;或其配偶死亡後
    未再婚且有事實足認與其亡故配偶之親屬仍有往來,但與其亡故配偶
    婚姻關係已存續二年以上者,不受與親屬仍有往來之限制。
三、對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籍子女,有扶養事實、
    行使負擔權利義務或會面交往。
四、父或母現為或曾為中華民國國民。
五、為中華民國國民之養子女。
六、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
七、為中華民國國民之監護人或輔助人。
未婚未成年之外國人或無國籍人,其父、母、養父或養母現為中華民國國
民者,在中華民國領域內合法居留雖未滿三年且未具備前條第一項第二款
、第四款及第五款要件,亦得申請歸化。

也就是說,在外國出生的「外籍配偶子女」,只要在自由地區合法居留,不用滿三年,也不用具備我國相關知識,就可以申請歸化,看他要不要而已。歸化後,就可以按《戶籍法》第十五條取得身分證:

第 15 條
在國內未曾設有戶籍,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為初設戶籍登記:
一、中華民國國民入境後,經核准定居。
二、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歸化或回復國籍後,經核准定居。
三、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經核准定居。
四、在國內出生,十二歲以上未辦理出生登記,合法居住且未曾出境。

  所以以下總結,外籍配偶可能比陸籍配偶更難取得國民身分證,不過在外國出生的外籍配偶子女很可能比在大陸出生的陸籍配偶子女更簡單且更快取得國民身分證,只是選擇歸化後必須放棄外國國籍。當然這是本人不專業的判斷,有錯儘管糾正。





補充內容 (2020-2-17 08:43 PM):
合法居留的方式,按《入出國及移民法》,無論是外國籍或無國籍,只要他的父母在自由地區有戶籍,就可以合法居留。
作者: salone1001    時間: 2020-2-17 06:19 PM

馬英九就不用討論了,真的那麼行也不會執政8年沒有作為
作者: IF003    時間: 2020-2-17 07:00 PM

本帖最後由 IF003 於 2020-2-19 06:15 PM 編輯

百般阻礙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在先!
為了政治利益對人民落井下石在後!
台灣已經是沒有法律,一切都是民進黨說的算!
跟中共有什麼不一樣?

mazz 請你去看一下前陣子對陸配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的爭議新聞吧!

作者: abcd5060    時間: 2020-2-17 09:15 PM

這位先生是老番癲的嗎??頻頻失言
作者: a86241    時間: 2020-2-17 09:21 PM

依個法律系畢業又當過法務部長的總統 你說他是真不知道嗎 還是心裡有其他想法
作者: 阿拉丁    時間: 2020-2-18 12:55 AM

既然陸配小孩這麼容易入籍台灣,那民進黨還不趕快修法管制?

綠蛆跟藍蠅互咬,真是難看!
【台灣意識】都被政客出賣了。
作者: joey213213    時間: 2020-2-18 09:02 AM

本帖最後由 joey213213 於 2020-2-18 09:09 AM 編輯
a86241 發表於 2020-2-17 09:21 PM
依個法律系畢業又當過法務部長的總統 你說他是真不知道嗎 還是心裡有其他想法  ...

律師林智群說,還有人沒搞清楚「小明」的情況的嗎?

他指出,小明有三種:

1.台灣人跟中國配偶生的子女,12歲以下:隨時都可以取得台灣國籍(身分證),無條件限制、無名額限制、免排隊。

2. 台灣人跟中國配偶生的子女,12歲以上:要取得台灣國籍(身分證),可以先申請長期居留,使用台灣健保,在台灣連續停留2年、每年停留183天,就可以取得台灣國籍(身分證),無名額限制、免排隊。

3.中國配偶跟前夫/前妻生的子女(100%中國人):要取得台灣國籍(身分證),才需要三個限制:(1)在台灣連續停留2年、每年停留183天,(2)有名額限制;(3)要排隊。

律師林智群說,國民黨、前總統馬英九跟台北市議員羅智強講的「取得台灣國籍很難」,都是「100%中國人」(第3種情況)。他直言,面對100%中國人要入籍台灣,設限制本來就是正常,怎麼在他們口中會變成沒人權?為什麼我們面對疫情要網開一面讓這些「中國人」來台灣?不然就是不遵守兩公約?聯合國都拒絕台灣加入了,我們為什麼還要遵守聯合國公約呢?

律師林智群進一步表示,台灣面對1、2情況(台灣人生的子女),條件其實是很寬鬆的!在這樣寬鬆的情況下,家長不讓子女取得台灣身分證,原因只有一個,就是不用當兵,(當中國人不用當兵,當台灣人要當兵)反正只要有居留權,就可以享受台灣健保,幹嘛加入台灣國籍?在台灣可以享受權利(健保),不用盡義務(當兵),在中國還可以享受「北上深廣」搶手戶籍,「左右逢源,如魚得水,這不就是你們當初的盤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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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有台灣血統的小朋友,法律已經定的很鬆,針對中國籍配偶,也比外籍配偶寬鬆。排隊的時間也比較短。小明爸的藉口一堆,就是不願承認「北京戶口好處多」。
作者: a86241    時間: 2020-2-18 09:26 AM

joey213213 發表於 2020-2-18 09:02 AM
律師林智群說,還有人沒搞清楚「小明」的情況的嗎?

他指出,小明有三種:

感謝大大的解釋 很清楚的點名了所謂小明不應該來的理由 在這個時候講這種話 我真不知道他在想甚麼
作者: a86241    時間: 2020-2-18 09:34 AM

a86241 發表於 2020-2-17 09:21 PM
依個法律系畢業又當過法務部長的總統 你說他是真不知道嗎 還是心裡有其他想法  ...

以他得學經歷 會看不懂嗎 甚至有些還是在他任內修的 很難想像他不知道 除非他開始老人癡呆 但看他講話還是很順阿
作者: scholar1870    時間: 2020-2-18 09:46 AM

馬英九當初就是做不好,蔡才有機會當選,馬連個王金平都能處理的5566了,齊家之國平天下,國民黨這個家都管不好你覺得他當總統能做好嗎, 都卸任了還要出來刷存在感,古人說不在其位不謀其政!!!
作者: d01212000    時間: 2020-2-22 09:53 AM

本帖最後由 d01212000 於 2020-2-22 09:59 AM 編輯

只要疫苗研究成功小明全部問題就能解決所以要加快研發不要再利用轉移焦點

作者: changmary    時間: 2020-2-22 10:23 AM

馬9.2還不滾回去 只會舔中
作者: hihi0929021    時間: 2020-2-23 01:05 PM

真的不懂,為何前總統那麼親中!
真的是喔…退休了,還是要愛台灣喔!

作者: lakebreaker980    時間: 2020-2-23 01:47 PM

奇怪了  既然馬先生覺得這政策有問題
怎麼當年總統在職的時候不力改修正
作者: honesy    時間: 2020-2-23 03:59 PM

其實這個制度不是現在才這樣

已經行之有年了

所以是大家的問題
作者: 獨居小揚    時間: 2020-2-23 05:07 PM

馬是法律系畢業的耶
怎麼可以質疑他呢....
作者: zz123484    時間: 2020-2-23 07:55 PM

不用放棄國籍
又能長期居留
那摸好的事難怪
人家都選中國反正
沒國籍就不能過來少廢話
作者: tsai963    時間: 2020-2-23 09:29 PM

如果您也批評過中國!!那就讓人能接受些!
作者: shunchangchang    時間: 2020-2-23 10:55 PM

馬水母...不要亂...不要鬧好嗎....真的很不想說你

從N年前就在EYNY這裡炮你到現在了...是還要出來給我炮幾次啊
作者: 59555955    時間: 2020-2-24 10:07 AM

其實在你關心中配子女之前
能不能先關心人民的633
這還是你選舉時開出的支票呢

十幾年過去了 達成了什麼?
你準備好了?

作者: kellyleon    時間: 2020-2-24 10:4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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