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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5條的修正,讓日後兩岸簽署租稅協議有明確的法律根據,未來兩岸建立了完整的租稅規範後,就可有效解決雙方雙重課稅及逃漏稅等問題。 隨著「大三通」的啟動,台灣與大陸的經貿關係日益密切,但也因為兩岸沒有完整的租稅規範,讓兩岸間面臨雙重課稅問題,這不但不利台商與其他國家廠商在大陸的公平競爭,同時也會影響陸資來台投資意願。行政院會5日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5條的修正,讓日後兩岸簽署租稅協議有明確的法律根據,以有效解決雙重課及逃漏稅等問題。財政部次長張盛和:『有關兩岸之間的協議沒有法源,所以這次我們就修訂了25條,除了海峽兩岸航運協議已經通過的可以立即付諸實施外,接著我們後續要談兩岸的防止雙重課稅、防逃漏稅、以及租稅協議才有依據。』 行政院指出,去年兩岸簽訂海運直航,原本協議雙方互免租稅,但因為沒有法源,所以我方一直無法免除大陸船隻的所得稅及營業稅,兩岸條例修正、完成立法程序後,就可真正達成雙方互免租稅。而未來兩岸簽署租稅協議後,政府也就能提供台商稅務協助,避免雙重課稅、維護台商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