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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 主 英梨々:あたし、あんたの一番になってやる -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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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有安裝色情守門員,可用無界、自由門等軟件瀏覽伊莉。或使用以下網址瀏覽伊莉: http://www.eyny.com:81/index.php 以台灣而言,姑且不論店家那個變相的服務費收入,因為那個本身就是一個病態的制度,
所以這邊就只針對台灣適不適合採外國制度而論。
以個人的想法是:以現在的台灣,不適合。
一來,台灣人本身就沒有隨手給小費的習慣,
所以如果引進外國的小費文化到台灣,我想多數客人都不會記得去給。
二來,其實外國有小費文化,就像樓主提到的,
他們的底薪(時薪)其實比一般法定的時薪還要低,
假設一個鐘頭法定規定要 15 美元的薪資,但他們底薪可能是 10~11 美元。
剩下就是要靠他們的小費去補,當然正常工作的話,
理論上來說,應該是可以補到最低時薪甚至更多的才是。
台灣現在不是,台灣現在的服務生其實是有給到基本時薪以上的。
三來,這個最重要~
台灣的新聞...我們常常看到一些奧客吧?
奧客為什麼會做出那些事情?本質上而言,就是「貪小便宜」。
台灣人如果到外面吃飯,店家採用國外的小費制度,
請問一下,真的願意給小費的會有幾桌?
國外一般而言,像我本身要給都是給 12~18% 之間,
就算服務真的很爛我也會給到 10%,台灣的話...不知道有幾桌會給到 10% 呢......
且這些人沒給到 10% 甚至沒給就跑掉的人,
可能還會自我催眠,用很多冠勉堂皇的理由,像是應去挑服務生的小毛病,
然後把自己不給小費或給很少小費的事情正當化,
所以以我個人的觀點而言,我不是很贊同台灣引進國外的小費制度,
所以還是維持原案,說不定好一點......
至於小費該不該給服務生,理論上應該要,但這裡是台灣...
就算不給政府也沒那個本事改革、司法部門也不大可能動手,
員工如果真的去告什麼的,因為台灣勞工常常處於弱勢的狀態,
台灣的贏家永遠都是那些企業、大公司,去告的話,搞不好會害自己工作變難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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