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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誣客持假折價券消費 家樂福判賠60萬】【中時】【2012/3/28】 [打印本頁]
作者: 葉小帥哥安 時間: 2012-3-28 09:48 AM 標題: 【誣客持假折價券消費 家樂福判賠60萬】【中時】【2012/3/28】
本帖最後由 葉小帥哥安 於 2012-3-28 09:53 AM 編輯
【新聞主題】:誣客持假折價券消費 家樂福判賠60萬
【新聞出處】:中時
【發布日期】:2012年03月28日
【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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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消費者持家樂福折價券到桃園經國店消費,被員工以折價券是假的,當場攔人、報警並控告詐欺;事後三名顧客獲不起訴,進而向家樂福求償。高等法院審結,認定家樂福折價券沒防偽設計,僅憑員工猜測懷疑就攔人報警,把顧客當賊,侵害三人名譽,判決家樂福和報警的員工要連帶賠償六十萬元。
這件消費糾紛發生在前年三月,三名消費者到家樂福經國店,拿出五十四張一百元、廿五張兩百元折價券結帳,被賣場安全助理當場攔住,在大庭廣眾下,指控三人使用偽造折價券,並報警逮人。檢察官以證據不足不起訴,三人認為遭羞辱,向法院訴請家樂福和該名安全助理應賠三人各一百萬元。
家樂福辯稱,當日有員工通報可能有人用假折價券魚目混珠,且有查獲偽造折價券的前例,又規定活動期間,每人每張會員卡只能兌換一本折價券。但這三人分持大小不一、顏色有異折價券,懷疑是偽造,才報警處理。另辯稱現場員工根據折價券瑕疵,判斷是造假而報警,並無過失。
但法院根據印刷廠業者證詞認為,折價券大小不一、裁切不完整、顏色出入等瑕疵屬正常現象,要斷定折價券真偽,需要專業儀器分析。依印刷廠負責人就調查局鑑定結果的判斷,三人的折價券應來自家樂福,而家樂福無法舉證折價券是假的。
法官強調,家樂福應告知員工正確分辨折價券真偽方式,若真假難辨,也應放寬標準;在確定真假前,宜先透過其他方法註記消費者特徵或身分,等確認後才能報警偵辦。
法官批評,家樂福為了省成本,折價券沒有防偽設計,卻把折價券真假難辨的風險交由消費者承擔,造成賣場人員草木皆兵、消費者動輒得咎。
法院依三人名譽受損程度,判決每人各獲賠廿萬元,家樂福和員工須賠償三人共六十萬元。本案依法家樂福不得再上訴,三名顧客則可再上訴,但若滿意賠償金額不上訴,全案就此確定。
http://www.youtube.com/watch?v=4anpDfBtqpo
【個人觀點】:
這麼大的公司,還這樣。
折價券上面竟然沒有防偽設計。
就憑自己公司員工的猜測,就把顧客當作賊一般。
會不會太誇張了點啊!! @@
作者: s840704056 時間: 2012-3-28 09:5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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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evin3q1725 時間: 2012-3-28 09:59 AM
這是家樂福內部自己設計折價券的不良導致的糾紛~
消費者本來就要反告,不然被業者吃得死死的~
作者: sky051096 時間: 2012-3-28 10:00 AM
很公正的判例
修理一下財大氣粗的大財團
作者: leafing 時間: 2012-3-28 10:16 AM
認定家樂福折價券沒防偽設計,僅憑員工猜測懷疑就攔人報警,把顧客當賊,侵害三人名譽
家樂福這種把顧客當賊的新聞出現好多次了,或許這種事情跟賺錢一點關係都沒有的,
「顧客至上」到底只是一種生活方式,不是賺錢方式。
作者: Daniel333 時間: 2012-3-28 10:26 AM
大公司的折價卷應設防偽設計!應該下次發行折價卷要注意的地方!應以消費者的權益著想。
作者: rickyruby 時間: 2012-3-28 10:3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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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m8817 時間: 2012-3-28 10:5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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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rinknan 時間: 2012-3-28 11:04 AM
該加強訓練員工吧!
公司虧錢,跟你又沒關係
不求證就要報警
如果是你被誣告,也是不爽吧
作者: cc2003wa 時間: 2012-3-28 11:29 AM
難道認為有問題不該報警嗎?
這樣也不對吧
報警一定要有確實的證據嗎?
在家附近看到有人鬼鬼祟祟
報警會不會變成妨礙名譽??????????????????
作者: 鬼次郎 時間: 2012-3-28 12:16 PM
台灣的大財團大公司囂張習慣了.
像之前的統一賣含塑化劑的飲料連續兩次,根本不鳥你,連道歉都不肯,認為自己沒錯.
總算有法院替消費者討公道,即使這筆錢對財團來說連根毛都算不上.
作者: aabbbcccc888 時間: 2012-3-28 12:33 PM
那種賣場的服務人員態度都不好
所以根本都不去的
作者: jeff78 時間: 2012-3-28 01:42 PM
這也是告知大家除非有很充份的理由
才能懷疑別人,不然的話
就慘了啦
作者: s斯諾爾s 時間: 2012-3-28 02:21 PM
我是絕得既然只是懷疑
可以拿杯水給顧客
先請顧客在旁邊稍待一下
等公司檢查完在報警也不遲
顧客要求的只是服務的態度
不過家樂福卻直接報警處理
根本就是認定他們就是使用偽鈔
也難怪官司會輸~還要賠償損失
但是我比較好奇的是那位員工
不會被炒魷魚還要自己負單所有的賠償吧!?
作者: xdsky00 時間: 2012-3-28 02:52 PM
可憐的員工,一小時薪水才多少.....
遵守公司規定換來罰錢
應該先安撫客人仔細說明原因,再請警方來也不遲阿~哀
作者: kilua7679 時間: 2012-3-28 03:08 PM
連印刷廠都認為該折價卷來自其公司
只能說做好防偽措施吧
這可不是小事情,亂抓亂告還得了
作者: arjs 時間: 2012-3-28 03:45 PM
這就是做法上有問題了
像家樂福這種大型連鎖量販店...折價卷上本來應該就要有防偽設計
而且也要統一格式才對...
作者: love00060 時間: 2012-3-28 04:03 PM
家樂福不知道賺了多少錢才60萬
作者: lilahsu 時間: 2012-3-28 05:28 PM
我之前在家樂福工作了十多年了
不是幫家樂福講話
不是
直從家樂福老闆換成統一的老闆高清願後
素質真的差很多.....
作者: vicxyz 時間: 2012-3-28 05:43 PM
家樂福現在出憤怒鳥杯業績超好。。。
而兌換杯子的店員服務態度很不好。。。
(台中中清店的某女店員)
作者: robin0803 時間: 2012-3-28 05:58 PM
奇怪他們自己發的折價卷 怎麼會搞到被告阿
實在是不解耶
作者: 哈你慘了 時間: 2012-3-28 06:29 PM
打壞自己的名聲.............................
作者: www0857 時間: 2012-3-28 09:36 PM
好的公司帶你上天堂,不好的公司帶你入地獄…我覺得這應該是公司的制度不建全,所以那位員工蠻倒霉的
作者: -Hugh- 時間: 2012-3-29 10:12 AM
這種店也沒啥好去的 擺明只想佔客人便宜
作者: cism 時間: 2012-3-29 04:30 PM
看來家樂福員工沒有受過嚴格訓練,
遇到可能是假折價卷的事件, 竟然用肉眼來判定真假,
他們被告了是活該。
作者: 台西 時間: 2012-3-29 09:29 PM
真扯耶 至少也要先低調處理吧 哪友直街攔下就說是假的就直接報警阿 這樣處裡被告也因該
作者: i0952222627 時間: 2012-3-31 01:47 AM
老闆都是這樣的.想省錢用最便宜的.然後收到有問題東西責任都是員工要負責.沒辦法處理好就要員工自己掏腰包補差額.老闆永遠都是穩賺不賠的.
作者: tony6016 時間: 2012-4-1 12:36 AM
有這種好康的事...
以後我也要拿折價卷去碰碰運氣...
作者: oopp7878 時間: 2012-4-1 01:05 AM
給個教訓 好好檢討
要怎麼解決和改進自己的問題吧
作者: oopp7878 時間: 2012-4-1 01:06 AM
給個教訓 好好檢討
要怎麼解決和改進自己的問題吧
作者: blueafu 時間: 2012-4-1 01:35 AM
賠的好 這樣欺負客人 即使如果他們真的是罪犯 你也不能這樣當庭廣眾的大聲指摘對方適切賊
未經法律判決錢 人人都是無罪的 沒有聽過嘛
作者: 我是好小孩 時間: 2012-4-1 05:29 AM
好歹賠個六千萬才划算啊
這麼大間公司
作事胡說八道
太過份
作者: ks990206 時間: 2012-4-1 08:00 AM
其實他們的折價券就常常在搞迷糊!沒注意看都不知道那折價卷價值在哪!
作者: 濃秀明 時間: 2012-4-1 09:49 AM
本來折價券就等同有價證券應該要做好防偽功能~包括指張防偽或者條碼防偽或油墨防偽等~
他們只是用熱感紙列印一點都沒有質感~根本看不出有防偽啦~
作者: roidv2000 時間: 2012-4-3 05:39 PM
家樂福的確是很財大氣粗沒錯阿...,有的店經理還一副高高在上的樣子...,再者對他們來說,60萬對他們是小咖而已...
作者: desmond0309 時間: 2012-4-3 06:20 PM
60萬對他們是小錢 不過損毀商譽可就大了
作者: paokaka 時間: 2012-4-3 09:48 PM
真是判的好,若是怕人家做假,那就乾脆不要辦這些折價活動啊!
既然要辦的話,防偽就做的好一點嘛!
作者: skycabie 時間: 2012-4-3 10: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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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9984s 時間: 2012-4-3 10:36 PM
那麼大間還這樣喔= ="
防偽自己不做好還怪消費者......
作者: qql663 時間: 2012-4-4 09:47 AM
一個人才賠20萬喔...未免少到不行!
前年三月到今年判決確定1年以上官司糾纏,律師費,出庭耽誤時間
20萬夠嗎?更別提名譽損失,公然侮辱...等
台灣法官很奇怪!
財團很{:49:}
作者: ae86max 時間: 2012-4-4 10: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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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650410 時間: 2012-4-4 11:11 AM
家樂福的處理方式也太怪了,都還沒確認就說是客戶的錯到最後還是自己搞錯
作者: smallbee1984 時間: 2012-4-12 03:14 PM
真的太扯~
自己沒有用防偽辨識 然後認不出來 就說是假的
然後就請警察真的是太扯~
今天是我 我也會要求家樂福賠償....
作者: afang2u 時間: 2012-4-12 03: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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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obos666 時間: 2012-4-12 05:10 PM
what an expensive lesson for the supermarket... next time, invest on better machines for printing vouchers.
作者: 10001qaz2ws 時間: 2012-8-1 05:35 PM
從以前就覺得家樂福.....
果然
唉
作者: yuen6519 時間: 2012-8-2 09:58 AM
應該是賣場的人員服務態度不佳
或處理方式不好其實是可以請客
人稍等一會兒把折價券拿去請高
階主管辨識一下真偽 現在得不
償失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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