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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因微博一句「武漢市長滾」市民新年進班房][大紀元][2018-02-16] [打印本頁]

作者: 創輝    時間: 2018-2-16 10:00 PM     標題: [因微博一句「武漢市長滾」市民新年進班房][大紀元][2018-02-16]

本帖最後由 創輝 於 2018-2-16 10:01 P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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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武昌區一公民因在網上說了一句「武漢市長滾」遭行政拘留十天。(網絡截圖)


【大紀元2018年02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採訪報導)大年三十是中國傳統習俗中家庭團聚的日子,武漢一公民因為發了一條微博「武漢市長滾」被行政拘留10天,不僅年三十舉家無法團聚,整個中國新年都要在拘留所度過。網上此「因言獲罪」消息引起輿論譁然。

2月15日,武漢市公安局武昌區分局的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在網上流傳。處罰書寫道:「現查明2018年2月14日00時許,丁文婷為發洩心中不滿,在微博上公開發表辱罵他人的言論,造成不良後果……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對違法行為人丁文婷行政拘留十日。」

丁文婷的朋友「瀟灑蹌踉一聲嘯」在微博上披露了此消息:「昨天,武漢公民丁文婷因在微博上說了一句『武漢市長滾』被行政拘留10日。權力任性,民眾遭殃!在美國,你就是說『總統滾!』都不會有事,這就是有選票和沒選票的區別。」

原大陸知名人權律師滕彪向大紀元記者表示,公安局的這個所謂的「罪行」顯然是不成立的。「網上發表的言論,是公民的自由,也不涉及到辱罵與妨礙公共秩序,這完全是夠不上的。完全是公民發表的一種個人意見,雖然聽著不好聽,但她也是對武漢公權力人物的一種意見表達。沒有任何違反法律的地方。完全是一種『因言治罪』吧,就是公民在微博上隨便寫一句話就被拘留。」

他還舉例說:「此前有個姓王的,也是在社交媒體上發了幾個字,被勞教一年。這種事情層出不窮,也是管得越來越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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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武昌區一公民因在網上說了一句「武漢市長滾」遭行政拘留十天。(網絡截圖)


去年8月16日,河北邯鄲涉縣一名張姓男子因在網上發帖說就診的醫院食堂飯菜難吃,被當地警方以涉嫌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處以行政拘留五天。

去年6月7日,陝西華縣一李姓教師在西部網上以「劉銘」發布了標題為「華州區強制所有公職人員捐款200元,請問是否合理?」的文章,被處以行政拘留五天的處罰。

就公安局引用的所謂「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進行的處罰,滕彪表示:「問題不在於條例本身,而在於執法人員故意曲解條例,把不構成違法的行為按照違法來處罰。」

該消息在網上引起輿論反彈。人大教授陳滿華表示異議說:「她說的這句話不能算『辱罵』,拘留很不妥。」

湖北武漢的網民「坦克國王」質疑:「既然是公僕,對公僕說滾是行使表達監督權,頂多是不尊敬,這違法?」

上海網民「SNH48-性感玉米」為對官方表示不滿、對丁文婷聲援,發微博重複「武漢市長滾」二十多次,強烈刷屏。

記者發稿時,武漢市公安局武昌區分局開出的這張處罰單和相關的內容已被刪除。

與此同時,社交媒體上流傳的一張涉及權力傲慢與謙卑的對比圖,也很能說明當下中國的這種荒唐。圖中上面是日本首相安倍帶領隨從跪著跟坐著的日本民眾對話,下面一張是朝鮮領導人金正恩坐著,一群高官站著聽其訓話。這非常鮮明點明了主題:「權力的傲慢與謙卑取決於它的來源。」

貼出這張對比圖的北京人還說:「權力如果來自人民的授予,那麼權力必然是謙卑的、文明的。它如果來自暴力革命等非正常手段,那麼權力必然是傲慢的、野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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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張對比圖點明「權力的傲慢與謙卑取決於它的來源」。(網絡圖片)


責任編輯:孫芸
http://www.epochtimes.com/b5/18/2/15/n101469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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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是一句『武漢市長滾』就能構成被拘留的條件,真不愧是共產專制的政權
作者: zogol    時間: 2018-2-16 10:57 PM

台灣就可以隨便罵了,只是人在拒馬和維安後,誰都沒辦法。
作者: nightdj_a    時間: 2018-2-16 11:02 PM

周玉蔻這樣天天造謠造假的人還天天趴趴走,像陳水扁這樣貪污的人還天天趴趴走,像三立這樣天天造假的電視天天趴趴走,真不愧是民主自由的政權。
販毒不判死,殺人可教化,
詐騙立馬放,關說無罪證,
貪污有保釋,通共關一天,
來年吃核食,用著煤煙電,
領著二八趴,休息八小時,
醒來精神好,繼續罵專制。
作者: jcme    時間: 2018-2-17 12:26 AM

判決書內並沒有提到"武漢市長滾"啊
你從哪得出這個結論的?
喔對~輪子說有就有了,哪需要什麼證據呢~
作者: shade10231    時間: 2018-2-17 08:20 AM

張冠李戴的文章確實符合野雞媒体的拙劣的表演
作者: 軍事文盲    時間: 2018-2-17 10:02 AM

我看了整個公告兩遍,就是沒看到“武漢市長”四個大字,倒是有看到“公開傉罵他人”几個字,我就想問問,台灣“傉罵他人”不算“違法行為”嗎?那外國也是可以“自由”的“傉罵他人”?
作者: wmhman    時間: 2018-2-17 01:59 PM

「權力如果來自人民的授予,那麼權力必然是謙卑的、文明的。它如果來自暴力革命等非正常手段,那麼權力必然是傲慢的、野蠻的。」
後面那句我贊同
但前面那句...你確定???
看看美國   再看看台灣
謙卑??文明??
拒馬展沒看夠嗎
作者: manwithdeath    時間: 2018-2-17 05:28 PM

這種事情,沒被槍斃要偷笑了啦
作者: right    時間: 2018-2-17 09:11 PM

身為中國人民要有所認知啊,只要中國殖民政權中國共產黨還在,中國人民就永遠無法代表自己
作者: 虎甲蟲    時間: 2018-2-17 10:11 PM

好殘暴!好邪惡!沒人性!
的中國共產黨!
作者: le7514    時間: 2018-2-17 11:17 PM

一個政權要管理近十四億的人民是不容易地!
明知會被罰,以為前車之鑑被罰是金錢,
沒想到他們知道『丁文婷』人民幣多多不怕罰,改成行政拘留10天.....
有錢的人怕被關不怕罰錢,沒錢的人不怕被關怕被罰錢....
總之,要管理近十四億的人民是不簡單地!
小事不壓制猶如小病不醫變大病就大亂了....
作者: leelunmai    時間: 2018-2-18 12:57 AM

在微博上公開發表辱罵他人的言論? 如果在台灣,隨便辱罵人,難道就應該沒事嗎?
公眾人物,憑甚麼就可以隨便讓人罵? 在台灣,亂罵叫合理的批評! 甚至道聽塗說,沒憑沒據,也可以講! 反正叫合理的懷疑! 這不是言論自由。
最重要的是,從頭到尾,跟武漢市長扯不到邊啊。甲聽說乙有說丙因為怎樣怎樣,然後怎樣了。。。
作者: s31039    時間: 2018-2-18 01:00 AM

這不就是中國的日常嗎,以後搞不好台灣也可以享受到一樣的待遇呢
作者: tgfm18yayawu777    時間: 2018-2-19 07:03 PM

所以有人回俺說中國有多麼言論自由

俺根本沒在信的

執政者連批評都接受不了還動用公權力整治

跟俺說這國家言論自由是受保障什麼的

呵呵


作者: 匪兵乙    時間: 2018-2-19 07:23 PM

tgfm18yayawu777 發表於 2018-2-19 07:03 PM
所以有人回俺說中國有多麼言論自由

俺根本沒在信的

腦子應當用來思考
而不是迷信白紙黑字
豬腦子好象不貴耶
作者: 323254    時間: 2018-2-20 12:55 AM

本帖最後由 323254 於 2018-2-20 12:58 AM 編輯

璿云說:滾這個字本來就貶損他人的意思,台灣的法院也是這樣判。。。 看來璿云一點政治素養都沒有。不知道民主國家公家機關的政治人物是可以受到公評的,否則不就共產黨那樣的獨裁暴政了?這就是為什麼民主國家可以燒國旗罵總統。 沒辦法,五毛就是五毛。
作者: 幹9527    時間: 2018-2-20 01:22 AM

支那五毛賤畜果然看到支那不好的消息就趕忙跑出來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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