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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檢舉達人惹議 民眾要求被舉發時應先勸導連署成案[Yahoo奇摩][2017/11/7] [打印本頁]

作者: Reddington    時間: 2017-11-15 08:20 AM     標題: 檢舉達人惹議 民眾要求被舉發時應先勸導連署成案[Yahoo奇摩][2017/11/7]

檢舉達人惹議 民眾要求被舉發時應先勸導連署成案[Yahoo奇摩]
Yahoo奇摩(即時新聞)       
2017年11月7日 下午3:01

檢舉達人利用拍照舉發可能違規事件引發正反面不同評價,有民眾在國發會「提點子」平台提案,「交通開罰應修法回歸執法單位取締,經民眾舉發者應採勸導通知」,目前超過5000人覆議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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擷取自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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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科技之賜,檢舉達人利用書數位工具,在各處巷弄間舉發有違規疑慮的事件,也引發民眾正反面的看法。

有民眾上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的「提點子」,「交通開罰應修法回歸執法單位取締,經民眾舉發者應採勸導通知,非逕行開罰」,於9月27日提議並檢核通過,目前附議人數超過5000人次的門檻而成案,目前待主責機關在60天內回應。

提案者認為,目前許多檢舉達人於道路或巷弄內拼命搜尋違規車輛並以照相或錄影形式舉發用路人違規事項,造成執法單位須拼命寄發罰單、大量判定違規與否之負擔。

提案者強調,「殊不知檢舉人本身在檢舉時採證過程中是否自行違反交通道路相關管理條例規範,反而造成更大的交通安全影響。」

提案者指出,「若經民眾舉發之違規事項並不影響該處之交通安全或道路暢通,於舉發後不需經過嚴密判定,可由執法單位寄發違規勸導通知,警惕違規用路人,並依違規路段統計次數多寡及對道路安全影響程度提高巡邏頻率,針對影響道路安全之用路人由執法單位逕行開罰。」

針對提案的利益與影響,提案者提到,第一,降低無謂的執法單位資源耗費;第二,經科學統計及評估,適當選擇交管或巡邏頻率提高之路段,有效提高道路暢通度;第三,減少不必要的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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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回歸執法單位取締,民眾舉發只勸導不開罰"是什麼邏輯? 所以不如乾脆提案修法只要沒有警察時就可以違規(?),這不就完全解決這群連署人的問題了


作者: 永霸天下    時間: 2017-11-15 09:29 AM

直接給他駁回吧!何必呢?人家所謂的檢舉達人還能無中生有?自個不違規還怕人抓?
別說啥不知者無罪,現代的社會不興這套。

再者,那來的【執法單位資源耗費】啊?不就是看看照片或是影片嗎?讓人力不時上街
去巡去抓嗎?會比較好?但那來的人啊?警方不查其他事件了嗎?那就別說人家吃案!

現在人都喜歡折磨人,警察也好、消防員也行、超商店員也罷!都好似不把他們玩死就
不爽似的,有必要這麼過分嗎?
作者: jason54088    時間: 2017-11-15 09:48 AM

檢舉前要勸導,我在道路上被逼車、前車轉彎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危險駕駛、逆向行駛............這種的還勸導?!
作者: guts0927    時間: 2017-11-15 09:59 AM

本帖最後由 guts0927 於 2017-11-15 10:00 AM 編輯

社會已邁入群魔亂舞時代 是非不分 嚴格檢討檢舉或受害者 民粹阿
作者: easachang    時間: 2017-11-15 10:26 AM

檢舉達人自以為正義的行為真的很無言
有時候他們自己也違規啊
作者: zogol    時間: 2017-11-15 11:18 AM

提案不能由民眾檢舉,只能由執法單位處理。
作者: ctp0836449    時間: 2017-11-15 11:58 AM

應該立法把檢舉當為常業的人
強制送醫
作者: 11443072    時間: 2017-11-15 12:56 PM

一切都還是要回到"不違規怕啥"?
你以為被檢舉的敢說只是第一次?
檢舉人違規你是不會檢舉他喔
我覺得不錯阿 檢舉人有錢拿 被檢舉以後就會留份心

之前有追蹤報導以檢舉為業的
每天要騎12小時左右 還常受到攻擊..所以哪行都不容易阿
作者: qaz123plm321    時間: 2017-11-15 01: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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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az123plm321    時間: 2017-11-15 01: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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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sop7749    時間: 2017-11-15 01: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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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31039    時間: 2017-11-15 04:13 PM

就是因為警察根本不管才會有這些達人啊,看看馬路上一堆違停吧,每次都被搞得大塞車,還敢提這種要求
作者: jniutqoii    時間: 2017-11-15 06:51 PM

不違規就不怕罰 自己好好遵守交通規則才是重點
但 我也覺得 開罰是警察的工作 他們職責
這樣由人民來 感覺 有點 要警察做啥
當然 他們如果有時間 去抓賊會更好 不過 前提是 有那麼多賊抓嗎 他們會去追嗎 拉拉拉一堆

作者: LG0824    時間: 2017-11-15 08:20 PM

有的檢舉達人真的很惡意,擺明要坑錢的,
應該要設定短時間內不能連續告發才對,
告發一次就要直接罰,不用勸導,至少讓受檢舉人知道哪違規了,
如果再犯才可以再告發,不應該連續檢舉,然後才一次告發.
這樣太惡意了.
作者: laokung3    時間: 2017-11-15 09:14 PM

靠這種事情賺錢也太惡劣了吧
作者: nrincj741    時間: 2017-11-16 12:44 AM

這點我也同意
很多都變成擾民了

作者: yangwentsang    時間: 2017-11-16 06:26 AM

前提是自己不要違規就不怕罰
所以請大家好好遵守交通規則才是重點
不要去責備檢舉達人
會怪檢舉達人的人 要先問自己看看自己有沒有守規矩
作者: HuNg7664    時間: 2017-11-16 04:35 PM

看來
很多人都不認同吧

無言
作者: wangminyuan    時間: 2017-11-16 08:11 PM

如果你民眾不違規還會怕別人來檢舉你嗎,
作者: zero1110111    時間: 2017-11-18 08:50 PM

這種靠檢舉賺外快的真的很可惡
但是有些情況很難舉發吧
如果是騎車時拍到有人違規,事後再去檢舉該怎麼辦?結果已發生,行為已終了,這樣事要勸導什麼
作者: zero1110111    時間: 2017-11-19 04:40 PM

zero1110111 發表於 2017-11-18 08:50 PM
這種靠檢舉賺外快的真的很可惡
但是有些情況很難舉發吧
如果是騎車時拍到有人違規,事後再去檢舉該怎麼辦? ...

原來如此,感謝大大掃盲,我還以為交通違規也在檢舉賺外快的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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