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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片商怒批谷阿莫:他害電影取消上映、損失千萬元][聯合新聞網][2017-04-25] [打印本頁]

作者: y8qc2gk91    時間: 2017-4-25 11:49 PM     標題: [片商怒批谷阿莫:他害電影取消上映、損失千萬元][聯合新聞網][2017-04-25]

以詼諧風格講述電影而成名的網路紅人谷阿莫(仲惟鼎),遭KKTV、又水整合行銷等片商提告侵害著作權;谷阿莫則稱他的作品有符合著作權合理使用原則,並秀出YouTube寄給他的郵件,自認他的影片是合理使用。據悉,警政署保二總隊已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本月19日已搜索谷阿莫的知識糖果公司及住處,北檢則由智慧財產暨電腦犯罪專組(仁組)負責調查,會將眾多片商提告案件以併案處理。

針對被控侵權,谷阿莫已在臉書回應,他提到網路上的著作權合理使用原則,只要是符合評論、研究、解說、教學或新聞報導的情況下,就可以在未先經著作權人授權同意下,優先使用在網路上找到已公開的、任何人都能自由下載的他人著作的內容。

谷阿莫說,他只擷取1/10到1/100的原著作內容,應不會有人覺得看了1/10到1/100內容,就覺得看完原作了,而且他沒和觀眾收取費用,是透過免費影片發表他的看法、讓大家了解電影生態,也讓乏人問津作品被更多人注意到,還可能增加票房收入。

他認為,作品有符合評論、解說、生態研究、心得教學和新聞報導的效果,因此是合理使用。

影音平台KKTV先前也買下韓劇《W-兩個世界》播映權,認為谷阿莫使用播出片段卻未先告知,決定提告。「KKTV」也發出官方聲明,表示「凡是未經過合法授權,對影音內容進行重製或公開傳輸,皆屬侵權行為。

曾發行日本電影《近距離戀愛》、《最後的命》等的又水整合行銷表示,早在去年1月便已提告,因為谷阿莫至少使用《Stand By Me哆啦A夢》、《哆啦A夢 宇宙英雄記》、《近距離戀愛》、《腦漿炸裂少女》等4部由又水整合行銷發行的電影畫面,還把電影「重製」後形容得非常無聊,影響票房。

又水整合指出,《腦漿炸裂少女》更因為谷阿莫的加工解說,直接取消院線上映計畫,事後連販售DVD版權、播映權等都受到嚴重影響。讓片商氣憤直呼:「就像是把錢丟到水裡一樣。」粗估損失台幣上千萬元。

谷阿莫活躍在youtube等影音社群,以「X分鐘帶你看完oo電影」的網路影片聞名,讓觀看者可以快速了解電影劇情,並分享觀影後的感想。除了解說電影系列之外,也有許多改編故事系列、教你用嘴做菜系列等影片。此外,他也是知識糖果數位社群媒體有限股份公司執行長。

..............................................................................................................................................

這樣究竟是否有侵權也要等到法院的宣判才能夠確定,不過若是在未上映前就先截取擅自播放這樣確實是相當不妥的。



作者: im-river    時間: 2017-4-25 11:54 PM

看掌握的尺度吧!如果只是帶過劇情不加評斷的話,那到是無傷大雅
但是評斷或破梗造成票房失去,斷人財路自然不共戴天
作者: kgwdm    時間: 2017-4-26 12:21 AM

看過几個他的評論。。。感覺有點太武斷了。花10分鐘看他的截圖和他的吐槽,怎麼想也不能對原來的電影有深刻的理解啊。

更多是他自己的無聊吐槽吧
作者: shiangyl    時間: 2017-4-26 12:31 AM

可大可小
但是不管是不是上映前就放上網路其實都是種侵權
youtube上的電影預告是電影商放上去的
不表示民眾可以私自下載剪輯再放到平台上公開

當然要說的話這樣做的人不少
只是谷阿莫知名度高
被拿來殺雞儆猴也只是剛好
作者: a5720104    時間: 2017-4-26 12:48 AM

如果只是對大概的劇情
說明自己的看法
老實說也還好吧
要是因為這樣就被告
那網路上可有不少人要中槍了
作者: mada033    時間: 2017-4-26 01:05 AM

偶爾這樣玩玩就算了
結果弄到大量的電影或電視劇
又剪接又劇透
還兼幫贊助者拍廣告
別人花錢買版權的電影就被他消費掉
講白了人家砸錢拍片子
他覺得好玩就劇透光光
有些沒看過的片子
聽他說完就不想看了
這樣的行為早該收斂
現在被告應該怪自己才對
而不是在那邊狡辯

雖然我承認他算是有才
但才華不應該用在站在別人利益上
博取自己的名聲
作者: 毀滅大公爵    時間: 2017-4-26 01:13 AM

她的評論不是都很主觀嗎?
看她的影片主要是她說得很好笑,倒是沒想過有人或因為這個而不去看影片。
網路上也一堆讀後心得;我覺得如果這件事真的告贏,原因應該是未經同意擅自使用影片(不過她找到的影片我覺得都是盜版…),票房損失跟不上映那個感覺有點牽拖,不覺得他的影響力有大到左右影片上映。
作者: sval313    時間: 2017-4-26 01:17 AM

感覺他的解說很棒

應該不至於要錢



作者: 雷小毅    時間: 2017-4-26 01:25 AM

本帖最後由 雷小毅 於 2017-4-26 01:25 AM 編輯

他自己不低調要怪誰
不用告其他
請他交代片源他就啞口無言
很多畫面都是預告沒有的

作者: sr9549510    時間: 2017-4-26 01:54 AM

出來混遲早還是要還的
樹大招風啊
今天擋人財路 人家跟你拼命也是合情合理啊
作者: z12343210    時間: 2017-4-26 01:56 AM

其實如果你每部影片都講得很好看片商還會感謝你
但如果被說得不好看片商大概就不高興了...
在廣大的網路世界 著作權如何被清楚規範
考驗著法律
作者: hanpangh    時間: 2017-4-26 02:50 AM

突然變成全民公敵 哈哈
作者: 017706    時間: 2017-4-26 04:04 AM

用非片商的預告片這就是侵權
作者: cpc8101    時間: 2017-4-26 06:09 AM

這是明確的侵權行為
更何況他還有獲利
作者: guns2    時間: 2017-4-26 06:37 AM

如果是在電影或劇集上映結束後再發評論, 應該就不會構成侵權行為了。
不過相較於谷阿莫, 我比較喜歡大陸的一些搞笑影評咧, 比方劉嗶, 小僵, 還有喵呦污....等等的。

作者: 思風    時間: 2017-4-26 12:42 PM

對未上映或正上映的片商來說
這種未知因子當然會對票房造成影響阿

作者: yimemari    時間: 2017-4-26 03:45 PM

其實也不只有他啦
當某部電影爆紅時  新聞都碼密集轟炸
也早就爆雷了
作者: bmpss921_58    時間: 2017-4-26 05:10 PM

活該被告阿

他那作風及評論早就一堆人不滿了

終於被告了

自拍影片自打臉,真好奇到底誰幫他們公司辯護的
作者: rsfreg    時間: 2017-4-26 05:30 PM

有看過他幾部電影的評論,
與其說是X分鐘看電影倒不如說是專為雞蛋裡挑骨頭的劇情評論
當整件事進入司法階段就會出現一個狀況
==>當一隻手指指向對方時同時有4隻手指指向自己.....
作者: wangminyuan    時間: 2017-4-26 08:16 PM

片商也終於告上法院了, 這事實在是傷害到了片商的權益,
作者: right    時間: 2017-4-26 08:35 PM

損失幾千萬是怎麼算出來的,如果這樣有違法的話,那在時事版上轉載100%新聞跟影片的,也通通都違法了
作者: ss60115    時間: 2017-4-26 08:51 PM

侵犯著作權就是有錯
不負責任的評論會讓電影公司賠很多
這樣其實PTT MOVIE板部分文章也要小心
很可能就會被收到傳票
作者: 阿熊熊    時間: 2017-4-26 09:09 PM

有關於著作權的事 我只能說網路無國界
作者: ranjayhot    時間: 2017-4-26 09:41 PM

谷阿莫其實講的挺精簡的
也是因為過於精簡
所以也有不少爭議
還是自己去看過一次電影比較實在
每個人看電影的切入角度都不同
所以參考參考即可
作者: neal155455    時間: 2017-4-26 09:57 PM

本帖最後由 neal155455 於 2017-4-26 09:57 PM 編輯

只是蠻多人感謝他

省了不少冤枉錢和時間


不過有件事還是想說


那就是影音平台鎖了許多次帳號

他依舊執著散發侵權影片

難道他不知道這麼做只是被告的前奏嗎?

總之就看他如何收場吧 科科
作者: taisgigi    時間: 2017-4-26 09:57 PM

sval313 發表於 2017-4-26 01:17 AM
感覺他的解說很棒

應該不至於要錢

目前重點不在他的解說
是他的影片來源.......
作者: taisgigi    時間: 2017-4-26 10:02 PM

z12343210 發表於 2017-4-26 01:56 AM
其實如果你每部影片都講得很好看片商還會感謝你
但如果被說得不好看片商大概就不高興了...
在廣大的網路世 ...

你畫錯重點了
如果他片源是用官方預告片來轉用就算了
影片評論一堆不論好壞都不會有事
因為是主觀意識
但"畫面"就不是了
今天他如果沒放片子單純用講的應該就沒事了
作者: ta011    時間: 2017-4-26 10:10 PM

一般,都以為是為了片子宣傳,讓人想看一下,不管是去租片,或是去電影院,現在只能看作影評跟宣傳了,其他都違法,會不會太奇怪。

以後李明依的主要我喜歡有甚麼不可以,都要繳費,不然都侵權,這樣大家又回到八股文時期了。



作者: taisgigi    時間: 2017-4-26 10:14 PM

right 發表於 2017-4-26 08:35 PM
損失幾千萬是怎麼算出來的,如果這樣有違法的話,那在時事版上轉載100%新聞跟影片的,也通通都違法了 ...

唉~
你還搞不清楚重點
他就是因為不是轉載或截錄官方的預告片內容
他用了目前世界上不該有的畫面
電影上映中DVD又還沒出
畫面哪裡來的勒?
這才是問題所在
作者: bennylee8403    時間: 2017-4-26 10:29 PM

二次創作不是他說的算,而且他也只是濃縮電影的內容,實在不太算是"創作"
我是覺得他的做法應該確實是侵權,不過真正的結果還是要等法官說的算

但是老實說,他這麼做其實應該不太會直接影響到電影上映和票房吧
通常沒有人會想在看電影前就先被暴雷,谷阿莫的影片要看也是電影看完後才看
而且真的好看,會讓人想看的電影,就算被暴雷也還是會去看;不好看的電影不管怎樣,都不可能會去看
自己買進一堆根本沒人要看的爛片,然後說因為谷阿莫的做法導致虧損,這說法實在很奇怪
會因為谷阿莫隨便講個X分鐘就能讓人不想看的電影,這電影的水準也可想而知
看到這些片名,我還真好奇有多少人會想看,要不是谷阿莫做了這些影片,可能還根本沒人知道這些電影
作者: bennylee8403    時間: 2017-4-26 11:01 PM

taisgigi 發表於 2017-4-26 09:57 PM
目前重點不在他的解說
是他的影片來源.......

你重點也搞錯了,影片來源也不是重點啊...重點在他未經同意使用電影片段,與正版或盜版無關
如果有讀過著作權法就可以知道,在台灣,盜版只抓"散布",不抓"自用"
很多人都不知道,就算是從非法片源下載電影,只要沒有散布,就沒有犯法,違法的只有提供載點的人或網站
也就是說只要不是用P2P軟體,下載完後也不再分享給別人,盜版電影不管下載幾部都沒有違法
要告谷阿莫只能告他違反著作權合理使用原則,在下載電影的部分,除非有證據他使用P2P,不然他就沒違法
作者: mada033    時間: 2017-4-26 11:33 PM

本帖最後由 mada033 於 2017-4-27 12:32 AM 編輯
bennylee8403 發表於 2017-4-26 11:01 PM
你重點也搞錯了,影片來源也不是重點啊...重點在他未經同意使用電影片段,與正版或盜版無關
如果有讀過著作 ...

你好像搞錯了...
那是谷阿莫自己拿法律來解釋他的行為合法
但律師都對此採保守態度
現在他才低調不發言
因為法條的解釋...法官說了算

法律系教授李茂生都說了
谷阿莫劃錯重點
人家告你的是將網路上違法的影片剪接濃縮後予以公布的行為啊。
這點谷阿莫根本站不住腳
講難聽一點就沒授權你就拿盜版的片子亂剪
如果這樣也合法的話
台灣很多電視台都可以低成本製作片子
假設拿來 盜版的自星星的你
把他濃縮剪接或前後顛倒片段重複改台詞
人名全變
劇情也改到不一樣
弄一弄就說這是二次創作
別國家的片商也不能告台灣的電視台
電視台可以說 我用的是盜版的阿
我又沒散布盜版

新聞上說
谷阿莫是有成立公司
該公司和youtube依照點閱率拆帳
如果證明是真的
更加無法脫身..因為這是以營利為目的的行為


作者: 發達林    時間: 2017-4-27 12:16 AM

我到你家拿了點東西,無傷大雅,你說好嗎?當然不好啊,人家說了,就改一下,道歉一下,會死嗎,畢竟那是人家的作品
作者: elvis1106    時間: 2017-4-27 12:52 AM

盜用別人的資源還獲利,被告也是剛好而已
作者: bennylee8403    時間: 2017-4-27 01:14 AM

mada033 發表於 2017-4-26 11:33 PM
你好像搞錯了...
那是谷阿莫自己拿法律來解釋他的行為合法
但律師都對此採保守態度

片商要告谷阿莫是因為他"未經授權使用影片片段",而不是"使用盜版影片片段"
片商認為,要使用電影片段要先經過他們授權,跟盜版或正版根本無關
就算谷阿莫是用正版電影剪輯的,他一樣會被片商告,這樣講清楚了吧?
而且整件事其實從頭到尾似乎根本沒有講過"盜版影片"吧

另外,你舉的那個例子,那個電視台也並不會因為下載盜版電影而被罰
比較可能的罪名會是"抄襲",或是跟谷阿莫一樣,"未經授權使用影片"

下載盜版電影真的真的沒有違法,不要問為什麼,因為台灣的法律真的就是這樣規定的
作者: mada033    時間: 2017-4-27 03:18 AM

本帖最後由 mada033 於 2017-4-27 04:17 AM 編輯
bennylee8403 發表於 2017-4-27 01:14 AM
片商要告谷阿莫是因為他"未經授權使用影片片段",而不是"使用盜版影片片段"
片商認為,要使用電影片段要先 ...

下載盜版電影真的真的沒有違法?

建議你這種話別說
省的變成教唆犯罪
台灣法律根本沒這樣定
著作權法第65條
  著作之利用是否合於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三條所定之合理範圍或其他合理使用之情形,應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以為判斷之基準:
  一、利用之目的及性質,包括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育目的。
  二、著作之性質。
  三、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
  四、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
  著作權人團體與利用人團體就著作之合理使用範圍達成協議者,得為前項判斷之參考。

合理使用必須滿足以下四個條件: 使用的作品必須已經發表; 使用作品的目的必須是出於非商業用途; 合理使用不應侵犯著作權人的著作財產權以外的其他合法權利; 合理使用還需尊重被使用作品著作權人的著作人身權,使用作品必須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稱、作品的出處等。

具體的判斷標準
1. 是否為合法取得
2. 重製比例與數量
3. 重製後的利用行為

你買了周杰倫的版權音樂CD
因為久了光碟磨損
你複製一份新的光碟你自己用...合法
但你磨損的光碟要保留證明你的版權

你看到網路上有周杰倫新歌下載
你點擊下載..不合法取得
今天若這個下載點是台灣的網路資源供應商
主機在台灣
當這個下載點的持有者被告後
經網路資訊取得你下載過的IP資訊
依法可以告你侵權
只看對方告不告你而已
就算告你..花錢跟對方和解就能撤告沒事..也沒案底
如果又被搜到你把它燒成光碟...公訴罪
跟對方和解也沒用

之所以沒事是多數下載主機都在國外
檢方無法到國外去取得IP資訊




作者: 一夜無秋    時間: 2017-4-27 04:02 AM

滿扯的金剛那部影評根本就是盜版來的,韓字都可以看到,這樣著作沒問題,扯
作者: avon3226    時間: 2017-4-27 07:11 AM

大概是因為他太紅了吧!
作者: taisgigi    時間: 2017-4-27 09:07 AM

bennylee8403 發表於 2017-4-26 11:01 PM
你重點也搞錯了,影片來源也不是重點啊...重點在他未經同意使用電影片段,與正版或盜版無關
如果有讀過著作 ...

你說的不是廢話嗎?
授權了還會搞他嗎.....
這事是大前提不用特別提吧
如果是截錄公開的官方預告
有點像轉帖的感覺是沒犯法的喔
另外
在台灣<盜版只抓"散布",不抓"自用">
這我當然知道
但這只是處理上方便
並非真正合法喔
就像嫖妓以前罰娼不罰嫖一樣
對違法的事
不論提供或使用都有罪
除非是在不知違法下使用
另一個例子就像收受贓物
他就是囂張過頭了
評論就算了
還放了預告片以外的內容......
作者: taisgigi    時間: 2017-4-27 09:13 AM

mada033 發表於 2017-4-26 11:33 PM
你好像搞錯了...
那是谷阿莫自己拿法律來解釋他的行為合法
但律師都對此採保守態度

他還大言不慚提公益
說什麼....一堆屁話
那帶種就不要拿錢啊
作者: taisgigi    時間: 2017-4-27 09:16 AM

bennylee8403 發表於 2017-4-27 01:14 AM
片商要告谷阿莫是因為他"未經授權使用影片片段",而不是"使用盜版影片片段"
片商認為,要使用電影片段要先 ...

他的內容是預告片裡沒的
電影上映中DVD還沒出
你說他的畫面哪來的?
作者: hhoe876181    時間: 2017-4-27 09:41 AM

其實還滿多人喜歡他剪接的影片評論
我看過一次,就真心不喜歡
可能風格我無法接受,看谷阿莫評論,不如看網路上的爆雷影評就好
而且侵權就是不對的一件事
卻有人支持
真是世風日下,是非對錯都變得怪怪的

作者: 李很白    時間: 2017-4-27 09:58 AM

谷阿莫爆紅後, 一些人跟著用同樣的手法做影評,看法官怎麼判,要是有罪,以後這類片子就會消失了吧
作者: bennylee8403    時間: 2017-4-27 04:01 PM

mada033 發表於 2017-4-27 03:18 AM
下載盜版電影真的真的沒有違法?

建議你這種話別說

著作權法制定的目的,是在促進國家的文化發展,除了要保障著作人的著作權益之外,還須兼顧社會的公共利益,因此著作權法另有"合理使用"的規定
依著作權法第五十一條規定:"供個人或家庭為非營利之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得利用圖書館及非供公眾使用之機器重製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依此規定,用自己的電腦下載網站上的資料,只要是供個人非營利之目的,且在合理範圍,就非違法,不管是在合法的網站或非法的網站下載,也不管是暫存記憶體或久存硬碟
這也和著作權法的"第一次銷售理論"或"權利用盡原則"無關,因為著作權法第五十一條規定,本來就是在排除原來違法的重製使其不違法
因此在違法的網站上下載資料,在硬碟上永久儲存,是違法的重製,但只要是下載人符合著作權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最多只是單純的道德的瑕疵,還沒有到應受刑法非難的程度

另外,我國著作權法對"著作的個人使用"的規定,只要符合著作權法第五十一條的要件就可以了
而著作權法第五十一條的"合理範圍"要受到你打的第六十五條的限制
一般而言,為了自己學習研究目的而在網路上下載學術資料,這是值得鼓勵的,縱使是極大量,只要沒有散布,無須擔心會有違法的問題
而免費下載不合法的音樂或電影等,純粹供個人欣賞用,只要下載量不大,不明顯超越一般使用人個人使用的程度,雖不值得鼓勵,還應受到道德上的譴責,但依著作權法也不致於違法

至於你下面那三條所謂的"具體的判斷標準",老實說,我找不到,那並不是存在於著作權法裡的內容,而是你自己加上去的吧?
在這方面的觀念,我並不是網路上隨便查查後得出結論的,而是真的上過與著作權法相關的課,並高分通過的
作者: z12343210    時間: 2017-4-27 05:01 PM

taisgigi 發表於 2017-4-26 10:02 PM
你畫錯重點了
如果他片源是用官方預告片來轉用就算了
影片評論一堆不論好壞都不會有事

youtube上面有多少影片沒經過授權
我了解你所說的
犯法是一回事 提告又是一回事
他違法運用ˋ影片解說還是要看片商要不要告他吧!?
作者: mada033    時間: 2017-4-27 05:36 PM

本帖最後由 mada033 於 2017-4-27 05:37 PM 編輯
bennylee8403 發表於 2017-4-27 04:01 PM
著作權法制定的目的,是在促進國家的文化發展,除了要保障著作人的著作權益之外,還須兼顧社會的公共利益,因 ...

成功大學MP3事件
十四位涉案學生日後簽署認錯道歉書
並花費約每人新台幣四萬五千元廣告費登報道歉。

1. 上傳(upload)的行為,屬於「重製」、「公開傳輸」著作權的行為,而這都是專屬於著作權人的權利。
(著作權法第22條、第26條之1)。
2. 下載(download)的行為,屬於「重製」著作權的行為,如同前面所述,專屬於著作權人的權利
(著作權法第22條)。
3. 所以,若是未徵得著作權人之授權,就任意在網路上『下載』、『上傳』電影,就屬於侵害著作權的行為。


著作權第84條:
著作權人或製版權人對於侵害其權利者
得請求排除之
有侵害之虞者
得請求防止之

著作權第85條:
侵害著作人格權者
負損害賠償責任
雖非財產上之損害
被害人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前項侵害
被害人並得請求表示著作人之姓名或名稱
更正內容或為其他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著作權第88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或製版權者
負損害賠償責任
數人共同不法侵害者
連帶負賠償責任

你可以繼續宣揚無罪
有一天假如有人被抓
上法庭時拿你的文章來證明無罪
你就可能吃上教唆犯罪的嫌疑


補充內容 (2017-4-27 05:52 PM):
具體的判斷標準
那不是我自己加的
那是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所列出來的
https://www.tipo.gov.tw/ct.asp?x ... tNode=7561&mp=1
作者: bennylee8403    時間: 2017-4-27 06:00 PM

本帖最後由 bennylee8403 於 2017-4-27 06:13 PM 編輯
mada033 發表於 2017-4-27 05:36 PM
成功大學MP3事件
十四位涉案學生日後簽署認錯道歉書
並花費約每人新台幣四萬五千元廣告費登報道歉。

所以就說了啊,上傳等於是散布,當然有罪,但單純下載是無罪的
而成功大學那次事件,那些學生不只有下載,還架設網站並提供了一萬八千多首音樂供人下載,當然有罪
如果要使單純下載有罪,大概也只有當下載的人使用P2P軟體時才有可能

在下載這方面的規定,我上課的教授這麼說,我認識的律師也這麼說,我也覺得我解釋得夠清楚了
如果你要繼續認為單純下載有罪當然可以,畢竟這本來就與道德相悖,不是值得提倡的事
不過我也只是單純的在解釋法律的條文而已,並沒有想跟你吵的意思,我也沒那麼閒
我不知道你是沒有看我打的內容,或是沒有看懂,還是只是不想去相信,不管是哪個,我也懶得跟你抬槓了



作者: mada033    時間: 2017-4-27 06:28 PM

bennylee8403 發表於 2017-4-27 06:00 PM
所以就說了啊,上傳等於是散布,當然有罪,但單純下載是無罪的
而成功大學那次事件,那些學生不只有下載,還架 ...

下載無罪?
你去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文章看看
下載是不是屬於"重製"
連智慧財產局都說是重製
這可不是你說了算了

重製合法的前提是
你重製的來源是你買的
你下載是從你無權重製得來的
下載是非法重製
成功大學事件
有的人只是下載
被查到硬碟有檔案就被廠商提告
當年為什麼有人會拔硬碟翻牆跑

不要誤導別人
今天盜版影片丟在影片區
你去影片區看
你絕對合法....放的人違法
今天網路硬碟上有人放上盜版片
你說你只有下載自己看合法?
別開玩笑了
人家拍片子你又沒花錢買
你有甚麼權力無償的使用他的作品來欣賞?
作者: bennylee8403    時間: 2017-4-27 09:45 PM

mada033 發表於 2017-4-27 06:28 PM
下載無罪?
你去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文章看看
下載是不是屬於"重製"

所以你真的沒詳細看我打的內容啊...
依著作權法第五十一條規定:"供個人或家庭為非營利之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得利用圖書館及非供公眾使用之機器重製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而且他所為的重製,根本也沒有你講的這種前提,什麼來源要是先買的
其他更詳細的相關內容我也都解釋過了,自己去翻,自己去看,我懶得再打一遍
然後也別再扯成大事件了,那時的搜索不但充滿爭議,而且那些學生後來也沒被定罪吧?

一個是本科的教授在課堂上講授的內容,再加上與專業的律師確認後的結果
另一個是你隨便翻翻法條,網路上隨便找找文章後得出的結論
到底哪一個是對的,應該很明顯吧?你覺得這件事不對,不道德,不代表它就違法
我做的也就只是詳細的解釋了相關法條而已,完全沒有要誤導或引戰
如果這樣還不願意接受那就算了,不關我的事,但你也可以別再繼續反駁,反正我是真的懶得再多說什麼了
順帶一提,你以為只是在網路上看就不是下載?我可不想把網路的運作方式也解釋一遍
作者: mada033    時間: 2017-4-27 10:06 PM

本帖最後由 mada033 於 2017-4-27 10:54 PM 編輯
bennylee8403 發表於 2017-4-27 09:45 PM
所以你真的沒詳細看我打的內容啊...
依著作權法第五十一條規定:"供個人或家庭為非營利之目的,在合理範圍 ...

你根本在誤用

個人或家庭為非營利之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得利用圖書館及非供公眾使用之機器重製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你先決條件是怎麼來的?
盜版下載來的?
誰跟你個人用就可以下載盜版?
哪個律師說的?
照你這樣講買版權DVD的都是笨蛋嗎?
還扯什麼道德


那句話有沒有在合理範圍內這幾個字
合理範圍就是准許你個人使用
就隨便下載盜版嗎?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站(政府網站)有一段話

最近我國的法院判決已經確認,音樂網路的從業人員及會員未經過合法授權,任意使用P2P工具軟體傳輸下載別人的著作,除須負擔民事賠償責任外,並須受到刑事的處罰。有些利用人認為這樣的判決未免太過,有阻礙未來科技和創意發展之虞,但事實上大家必須瞭解,點對點式的科技本身並不是違法的,真正構成違法的是當事人不當的行為,與其使用的技術無關。換言之,網友或同學透過網路,利用別人的著作,與現實生活一樣,仍然應依照「使用者付費」及「授權利用」的市場供需制度,使用已取得著作權人同意下載及交換的合法網站,就不會發生侵權犯法的遺憾。



作者: manwithdeath    時間: 2017-4-27 10:07 PM

會因為短片導致無法上映,只代表這片太爛了
作者: bennylee8403    時間: 2017-4-28 12:33 AM

本帖最後由 bennylee8403 於 2017-4-28 12:35 AM 編輯
mada033 發表於 2017-4-27 10:06 PM
你根本在誤用

個人或家庭為非營利之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得利用圖書館及非供公眾使用之機器重製已公開發 ...

所以說你根本沒看過我打的任何內容啊,讓每篇文都認真看,認真回,認真解釋的我像白癡一樣
雖然說我也說過我懶得多講,但這真的有點扯,明明都解釋過,為什麼你不看?
我早就說過P2P是違法的了,這我明明有講過,但是我猜你大概連P2P是什麼都不知道
簡單說,P2P軟體在下載時,還會同時上傳,有散布的行為,所以違法
但只要下載時不是使用P2P軟體,都是合法範圍
所謂的"合理範圍"我也解釋過了,有很長一段,不過基本意思是只要是供個人非營利之目的,就非違法
也就是你講的,雖然比較直接,但沒錯,只要是供個人使用,就能隨便下載盜版
而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本來也就是在排除原來違法的重製使其不違法
我也說過很多次,我只是在解釋為什麼台灣現行的法律是允許下載的,而不是想讓下載合法化

你想知道哪個律師或教授說的,我倒想知道誰跟你說下載違法的...那只是你從小到大的認知而已吧
說我在誤用...我只不過是上過課,真的理解過其中條文的意思罷了
你還是隨便問一個律師去吧...既然你打死也要否定我,又看都不看我打的內容,跟我講這麼多幹嘛
作者: mazin    時間: 2017-4-28 12:53 AM

可以開個投票預測一下阿
我猜他會敗訴
作者: mada033    時間: 2017-4-28 01:00 AM

本帖最後由 mada033 於 2017-4-28 01:02 AM 編輯
bennylee8403 發表於 2017-4-28 12:33 AM
所以說你根本沒看過我打的任何內容啊,讓每篇文都認真看,認真回,認真解釋的我像白癡一樣
雖然說我也說過我 ...

P2P工具軟體傳輸是違法?

又在誤導了
我看你才什麼都不知道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站都說
P2P使用不違法
重點是你使用在下載的東西是不是合法
這點你從頭到尾一直都在誤導 又 堅持
你用P2P去下載一個超過版權年限(公共版權)
你用力的開很大的去分享
甚至到處到論壇去散布
警察也不會抓你
內政部警政署(使用BT軟體是否違法)
自己看看警政署的問答
他結尾有一句
故民眾於使用P2P軟體時並不違法,惟應注意所下載之檔案是否為合法授權之檔案,否則即有觸法疑慮。



作者: zz123484    時間: 2017-4-28 01:44 AM

以自己論點
評論感覺不太好
畢竟每個人感覺不同
應該會影響票房
作者: f9518076    時間: 2017-4-28 01:54 AM

被告正常
1.影片都負面評論
2.影片來源不明(盜版)
3.免費影片發表(YOUTUBE是有給點擊率的錢)
其他人沒被告,很簡單阿,別人不是都說負面的評論,還是有些評論是負面的但是比率低阿,谷阿莫幾乎都是負面評論,外加報雷透劇,真當片商都花錢給潑黑水,片源又解釋不清,不告他告誰阿?
正常片商不太會去告影評的,甚至還會請影評去戲院觀看,很多影評看完影片後,說的評論不含透劇,谷阿莫影評後下面留言的網民常有,可以不用去看電影了,不用花錢看爛片了!片商看到會高興才有鬼哩,真當片商都佛心公司喔。

作者: bennylee8403    時間: 2017-4-28 03:31 AM

mada033 發表於 2017-4-28 01:00 AM
P2P工具軟體傳輸是違法?

又在誤導了

你在講的不是廢話嗎...根本只是在挑我語病了嘛
想也知道下載合法授權的檔案,不論下載方式,都是合法的啊
這邊不是一直都是在討論下載盜版嗎?我已經不知道你想講什麼了
作者: cfs1944    時間: 2017-4-28 03:57 AM

好奇看了一下他的影片...念稿子似的又像在念經
一直念一直念....這種居然會是影評!?二次創作!?!?
完全曲解影評與二創之意那些認真二創的不就是撞牆的白癡了...超無言.....
作者: mada033    時間: 2017-4-28 10:16 AM

本帖最後由 mada033 於 2017-4-28 10:23 AM 編輯
bennylee8403 發表於 2017-4-28 03:31 AM
你在講的不是廢話嗎...根本只是在挑我語病了嘛
想也知道下載合法授權的檔案,不論下載方式,都是合法的啊
...

誰跟你挑語病啦?
廢話最多的應該是你吧?
建議你一輩子都不要從事法律工作
也不要去跟人家打官司
要打官司建議你乖乖閉嘴
讓律師說話
省的一路打臉打到敗訴

一直強調下載盜版個人用合法?
哪裡合法...人家有准許你免費使用他的東西嗎?
只要對方能夠舉證你的IP和下載檔案
你就是侵權...你以為代理DVD公司釣魚是釣假的嗎
當年微軟告人非法使用OFFICE是告假的嗎?
然後說P2P違法
P2P哪裡違法?
你玩遊戲更新就是P2P技術
LINE傳文字和圖片就是P2P技術
還大言不慚的說別人不懂?
警政署網站沒告訴你嗎?
BT是合法...重點是你傳的東西是不是可以這樣傳

下載盜版合法
你是沒聽過下載前要隱藏真實IP嗎?
你可以繼續堅持
反正你不用BT傳檔就可以下載盜版又無罪
哪天你被查水表你自己都莫名其妙

作者: alizewell    時間: 2017-4-29 01:07 PM

古利用他人的智慧產權
擷取未授權片段 供自身營利
被告判刑是應該的
古還牽拖是二次創作
當大家是瞎子嗎
作者: hobos666    時間: 2017-4-29 03:39 PM

重點是他拍這些影片到底有沒有得到利益,有的話就確確實實的侵權了,被告不意外。

作者: hobos666    時間: 2017-4-29 03:40 PM

im-river 發表於 2017-4-25 11:54 PM
看掌握的尺度吧!如果只是帶過劇情不加評斷的話,那到是無傷大雅
但是評斷或破梗造成票房失去,斷人財路自 ...

每部片子被他這樣爆一爆, 都不想去看了, 實話實說

作者: hobos666    時間: 2017-4-29 03:41 PM

kgwdm 發表於 2017-4-26 12:21 AM
看過几個他的評論。。。感覺有點太武斷了。花10分鐘看他的截圖和他的吐槽,怎麼想也不能對原來的電影有深刻 ...

這一類的, 剪輯、濃縮影片 ,侵權很明顯。
偷人家的影片, 沒甚麼好說的. 違法就是違法.

作者: hobos666    時間: 2017-4-29 03:41 PM

shiangyl 發表於 2017-4-26 12:31 AM
可大可小
但是不管是不是上映前就放上網路其實都是種侵權
youtube上的電影預告是電影商放上去的

被告正常吧,雖然你做了件許多人都愛看的東西,但不管你覺得好不好看,但你的主觀確實影響到人家的心血跟運作..侵權嘛,你在內地肯定沒事,政府一定挺自己人,但這是台灣,就乖乖地給法院判斷吧
作者: hobos666    時間: 2017-4-29 03:42 PM

a5720104 發表於 2017-4-26 12:48 AM
如果只是對大概的劇情
說明自己的看法
老實說也還好吧

拿別人的心血來二次創作,增加自己的名氣,這樣合理嗎?
還用影片解釋自己是合理的 你還是別浪費時間 準備錢賠一賠吧
你一個人最好告的贏 全世界的電影公司

快道歉吧
作者: hobos666    時間: 2017-4-29 03:43 PM

mada033 發表於 2017-4-26 01:05 AM
偶爾這樣玩玩就算了
結果弄到大量的電影或電視劇
又剪接又劇透

剪接濃縮講解..我完全不想看~~看一部電影就要好好的欣賞,不然你當拍電影的都是笨蛋嗎?
5分就講完誰會去看,你講完片商沒錢賺他會再拍嗎。
作者: hobos666    時間: 2017-4-29 03:57 PM

mada033 發表於 2017-4-26 01:05 AM
偶爾這樣玩玩就算了
結果弄到大量的電影或電視劇
又剪接又劇透

一直覺得他的影片就是對電影的褻瀆,還自以為是地譁眾取寵

作者: hobos666    時間: 2017-4-29 03:59 PM

毀滅大公爵 發表於 2017-4-26 01:13 AM
她的評論不是都很主觀嗎?
看她的影片主要是她說得很好笑,倒是沒想過有人或因為這個而不去看影片。
網路上 ...

重點是 谷阿莫的濃縮電影基本上脫離不了劇透,既然據透了劇透就一定會影響到多少人願意花錢進進去?而且自己拿來營利,實在...
作者: hobos666    時間: 2017-4-29 05:03 PM

雷小毅 發表於 2017-4-26 01:25 AM
他自己不低調要怪誰
不用告其他
請他交代片源他就啞口無言


明明就是非法下載+破梗
拿著別人心血做無本生意的投機鬼而已、還自以為創新


作者: hobos666    時間: 2017-4-29 05:04 PM

z12343210 發表於 2017-4-26 01:56 AM
其實如果你每部影片都講得很好看片商還會感謝你
但如果被說得不好看片商大概就不高興了...
在廣大的網路世 ...

有剪輯別人的影片
而且還外加評論
重點還是批評居多
擋別人財路

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作者: s9020106    時間: 2017-4-29 05:47 PM

這實在太悲劇拉~
果然是人紅是非多!
作者: exita    時間: 2017-4-29 05:59 PM

谷阿莫今天會搞成這樣也不意外
台灣人寵出來的阿,再其他版權意識比較普及的國家
網路上的截圖及短片如果有侵犯到其他的權益被告都賠的爽歪歪的
谷阿莫一堆截圖跟短片都取自於大陸的網站,要這樣搞被告其實是遲早的
加上台灣最近很多的網紅都是台灣人自己寵出來的....
x分鐘看完電影我也看過,不過看個幾次以後就不想再點了....
很個人風格的評斷,講話也很不客氣....
作者: lsaeddy65    時間: 2017-4-29 07:42 PM

本帖最後由 lsaeddy65 於 2017-4-29 11:06 PM 編輯

別再硬ㄠ什麼[二次創作]或[合理使用]了
[創作]? 就是利用幾分鐘劇透. 搭配裝可愛講幾句不好笑的笑話而已
[合理]? 在未經過原創者授權同意的情況下.剪輯人家的影片來使用.就算是侵權了! 還合理不合理?

覺得此風不可長
[原創]的東西.不管是電影.電視劇.音樂...才有機會行銷全球.拚國家的經濟
反觀這種[二次創作].難道能出口讓老外買單? 在重製的影片上置入廣告.就是拚自己的經濟而已

如果是真正專業客觀的影評.那也就算了! 但其實只能算是劇透
而劇透要吸引點擊.就是要會酸會惡搞....結果往往就是讓人覺得影片內容似乎就是無聊?劇情也不過如此而已?
那當然影響買票進電影院的意願了
當然也是打擊[原創]啊

若只是要劇透.又何必浪費大家[X分鐘]看所謂的[二次原創]? 只要短短[X秒鐘]不也可以

[玩命關頭8]? 今天要來說一個一群有型又很會開車的男女故事.他們跑遍世界.一邊開車一邊打擊犯罪.壞人就算有潛艦也拚不過他們的車子.科科

[逃出絕命鎮]? 今天要來說一個黑人受邀到白人女友家作客的故事.而那些白人的態度.熱情到令人覺得毛毛der.因為身為黑人.以前哪遇過這種好康的事啊? 阿後來才發現.原來是白人自己的身體不行了.就想要把黑人的肉體拿來用啦.至於黑人腦袋?那就算了! 科科

[我和我的冠軍女兒]? 今天要來說一個熱愛摔跤的老爸教女兒摔跤的故事.因為就是生不出兒子.所以只好把女兒當做兒子教啊.每天一大早起來跑步操體能像在當兵.一堆鄉民都當笑話看.結果後來人家卻變得好棒棒.拿到國際比賽冠軍.科科

所以這樣你只要花[X秒鐘].就體驗到觀看3部電影的樂趣了?! 省下好幾百元電影票了.科科

鼓勵國人搞這些? 會讓影視產業.文化產業更進步?
若這樣能拚自己的經濟.又不會有事
以後誰還要付出時間心血做[原創]? 還得投入大筆資金.承擔市場失敗的風險?
乾脆大家都來裝可愛劇透.搞[二次創作]好了
作者: hobos666    時間: 2017-4-29 07:50 PM

bennylee8403 發表於 2017-4-26 11:01 PM
你重點也搞錯了,影片來源也不是重點啊...重點在他未經同意使用電影片段,與正版或盜版無關
如果有讀過著作 ...

說真的很不尊重原創 如果只是惡搞個一兩次 好笑就好 沒人會和他計較
但是長久以來一直這樣 利用其他人辛苦拍攝的電影來炒作自己的知名度和收入 確實很反感 很多不錯的劇情片被他講的一文不值
惡搞過頭了 錢賠一賠吧

如果我是法官,一定判谷阿莫[敗訴]

作者: hobos666    時間: 2017-4-29 07:50 PM

mada033 發表於 2017-4-26 11:33 PM
你好像搞錯了...
那是谷阿莫自己拿法律來解釋他的行為合法
但律師都對此採保守態度

簡單來說,如果有使用到未公開的影片片段,就叫做侵權,這跟評論電影好壞無關,所以,再怎麼凹也沒用,剩下只是法官的心證了,勸谷阿莫出庭時態度謙卑一點,就說年少無知,也沒有收費,以後會記取教訓,其實法官會輕判的,搞不好連罰款都不用
作者: hobos666    時間: 2017-4-29 07:51 PM

發達林 發表於 2017-4-27 12:16 AM
我到你家拿了點東西,無傷大雅,你說好嗎?當然不好啊,人家說了,就改一下,道歉一下,會死嗎,畢竟那是人 ...

符合著作權合理使用原則....拿別人辛苦作品來重製算合理使用...


作者: coko740927    時間: 2017-4-30 03:13 PM

這種速食文化本來就沒辦法解太多細節,只是讓沒時間的人快速了解大綱而已,和進電影院感受2個小時的聲光效果跟劇情那個完全不同
作者: macjoe168    時間: 2017-4-30 04:04 PM

剽竊他人心血被告只是剛好而已
作者: x722193    時間: 2017-4-30 05:18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bennylee8403    時間: 2017-5-1 12:49 AM

mada033 發表於 2017-4-28 10:16 AM
誰跟你挑語病啦?
廢話最多的應該是你吧?
建議你一輩子都不要從事法律工作

你...可不可以...看我打的字一下...
就說了用P2P軟體下載盜版違法,其他方式不違法啊
膝蓋想也知道下載合法授權的檔案,不論下載方式,就算是用P2P,都是合法的啊
而且事實上,台灣還沒有任何因為使用P2P軟體以外的方式下載而被定罪的紀錄

還有,我猜你都會查資料來反駁我,不錯,但你是不是刻意跳過了很多網頁?
明明隨便查都一堆講解,你只是不想點開來看吧?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88051
http://www.law119.com.tw/newdesi ... =3268&keywords=
http://neuron.csie.ntust.edu.tw/ ... .files/page0002.htm
http://www.buzzhand.com/post_565959.html
還有很多其他網頁,但有些網址會讓系統判定含有不良信息而無法全部貼

順帶一提,LINE的那種只是P2P一種很基本的觀念,與P2P下載軟體的複雜度差很多
而且老實說,P2P這部分才算是我的專業領域,你真的想跟我吵?(不過這部分再吵下去也要歪樓了)
除非這剛好也是你的專業領域,不然你不太可能比我還懂
還有,我本來也就沒有在下載盜版,本來就不太可能被找碴

如果你不能與人客觀的討論,你沒聽過的新知識就都是假的,只要是不和你意的想法都要否定,那你留言的意義到底在哪?
別人打的字都不想仔細看,只是單純想筆戰,或是想把自己的想法強加進別人腦中?
作者: mada033    時間: 2017-5-1 09:31 AM

本帖最後由 mada033 於 2017-5-1 09:52 AM 編輯

誰在跟你吵阿
下面這些都是你說的
一個字都沒給你加

所以就說了啊,上傳等於是散布,當然有罪,但單純下載是無罪的

簡單說,P2P軟體在下載時,還會同時上傳,有散布的行為,所以違法
但只要下載時不是使用P2P軟體,都是合法範圍


你這不是自己打自己臉嗎
甚麼叫
膝蓋想也知道下載合法授權的檔案,不論下載方式,就算是用P2P,都是合法的啊

你很盧捏
自己說的自己不認
還怪別人沒你專業?
一下說法律是你專業
一下說P2P是你專業
我看你專業是在盧吧?
講錯話就認
不懂就不要硬凹
凹個什麼東西
別人都是不專業別人都不客觀
話都你在講
臉皮怎麼那麼厚
前面自己說的話又不認了

你好意思拿那種報導律師申辯的話當依據
巴哈姆特一堆小屁孩都認為下載自用是無罪
PTT法律版都在笑這些人
你以為這事沒人告嗎
自己看看新聞


可以從網路下載MP3嗎?
案例:
小娟很喜歡音樂,尤其是正在流行中的音樂,但這類的音樂會或CD都蠻貴的,因此,打開電腦想從網路上下載,但又不知道那些可以下載?那些不可以下載?
解析:
著作權法處罰之重製行為,是「擅自」重製,亦即未經著作權人或著作財產人之同意或授權而自行任意重製,如事先徵得著作權人或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而重製,就沒有違反著作權法的問題,因此,在網路上下載音樂,如果是付費的或是免費的或是供大量散布傳播(如打歌)的,都可以下載,且免費下載之音樂或其他著作,通常於「儲存檔案」或「另存新檔」時,就會「存檔」,而不同意下載的,則不能存檔(甚至不讓你列印)。
雖然學界有人主張如果不是營利的話,對著作權人或著作財產權人的經濟利益影響不大的話,應該保留社會大眾一個空間,讓他可以自由利用,
但在司法實務上,沒有辦法作這種解釋,而必須依著作權法的規定處理,仍以有沒有經過授權作為判斷的依據。
資料來源:法務部





作者: heathy_lin    時間: 2017-5-1 09:36 AM

他的評論武斷又粗燥,講話的聲音又用喉音,聽起來真的很讓人頭痛,能夠有人阻止他,真是太高興了
作者: pdpr2008    時間: 2017-5-1 09:49 AM

我覺得的確是有影響

有的人知道劇情就不見得要去看了
作者: raruhaha    時間: 2017-5-1 09:51 AM

想不到會搞得這麼嚴重,谷阿莫的影評其實還蠻有才的。
作者: gogosp    時間: 2017-5-1 10:37 AM

[片商怒批谷阿莫:他害電影取消上映、損失千萬元]我個人覺得不管谷阿莫有什麼理由都還是應該尊重智慧財產權呀,這是基本的觀念和法則要不然就天下大亂呢!



作者: auke258    時間: 2017-5-2 10:42 PM

法律的界線在那?
說實在的我也不知道,
不過,
如果有擋到別人的財路,
也就只好看著辦了.
作者: sagababy008    時間: 2017-5-2 11:36 PM

雖然看看是很好笑
可是電影的片段
不容許被撥放
當然是不好的
還是要尊重一下著作人的感受
當然評論只是參考  不是對電影唯一的評判
作者: BC0951049    時間: 2017-5-3 12:53 AM

其實那痞子只是在刷存在感
作者: lemkcyo    時間: 2017-5-3 01:31 PM

為了自已的利益,造成別人的損失………
作者: ch3sha73    時間: 2017-5-21 10:16 PM

我至少有10部以上是看了谷阿莫才去看完整電影的
我覺得這種算是免費的宣傳...
而且說實在的說些片段不太可能完整了解整部影片
別說是一大系列的連續劇 影集了 光2小時影片那短短幾分鐘也無法了解劇情
只能說算預告片提起讓人去看的味口罷了
就像官方預告 好看大家都會去看 不好看沒人看這樣
我看谷阿莫就像是看一個長一點的電影預告 雖然有劇透來說
作者: EDDY_M    時間: 2017-6-29 01:27 PM

以往 我有看他的 幾分鐘看電影的
不過 也覺得 他就是批評多 所以 後來也不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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