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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關於'''殺人'''歡迎大家進來討論 ^^ [打印本頁]

作者: bigpkevin    時間: 2016-5-11 02:41 AM     標題: 關於'''殺人'''歡迎大家進來討論 ^^

鑑於有網友發表有關請問伊斯蘭教徒為什麼要奉行教義殺人傳教?

再加上現在,應該說剛剛發生的事情 '鄭捷槍決'  所以想跟眾網友討論一下
我們是支持廢死 還是 支持死刑????~~

當然這裡不是吹水聊天室~~~而是宗教區
所以 發表感受當下~~~請大家要先思考一下
我所發表的感受~跟自己所奉行的教義~是否有相牴觸~或有相同的觀點!

分享給大家知道說~有牴觸的觀點是哪些? 有相同的觀點又是哪些??~然後自己的感受又是怎樣?!
.
.
這裡每個人都有權利說自己的感受~~而沒有絕對的 ''正確''~
所以如果A觀點~跟我想法有不同時~
我只需要發表自己的看法~~而不用特地指出 A觀點如何又如何

歡迎大家踴躍發表感想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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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如果我剛剛的言詞有不妥之處~~歡迎指正修改  謝謝 ^^




作者: GWZW    時間: 2016-5-11 04:54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kuomojo    時間: 2016-5-11 06:33 PM

宗教是勸善 望能悔改 所以法官有佛心 可教化就免一死
支持廢死的說 生命寶貴 死刑不能減少犯罪
反廢死的說 欠債還錢 殺人償命 天公地道

神佛慈悲 但個人造業個人擔 有惡業就有惡果
所以神佛反廢死 因為有惡業沒惡果 那就沒天理了
死刑不能減少犯罪 沒有死刑也不能減少犯罪
過份強調人權 只是保護加害者 傷害受害者


作者: SVRP4253    時間: 2016-5-12 08:30 AM

本帖最後由 SVRP4253 於 2016-5-12 08:31 AM 編輯

[還是抬版面的用意!]:剛剛看了網蒐資料,瞠目的三條線,啥蛤?! 鄭捷,列為"知名的淫樂殺人犯"! 哇!

[淫樂殺人 - 維基百科]:只摘要重點的,身心觀點的層面而已。

淫樂殺人症,指為了獲得某種快感,或心理上的滿足或補償所犯下的殺人行為。有的罪犯是以追求性快感為目的,也叫做性犯罪殺手。因為殺人的原因大多是「財殺」、「仇殺」或「情殺」,所以為了快樂而殺人有時叫做異常殺人或異常殺人者。

[確有此事!厚黑學模式的殺人。]:教派營業的生、放、養、套、殺的模式,魔嗜人家哦! 確莠佌噬的文字相。

[如下附件的知識觀點,請參考!]:不摘要其中的宗教觀點,穆斯林的強悍身心觀,是有歷史因素的時空背景。不是在說黑金的嘿嘿嘿!

死刑(英文:Death Penalty 或 Capital Punishment)亦稱極刑、處決、正法、伏法,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罰之一,指國家機關基於法律所賦予的權力,以結束犯人的生命作為刑罰。遭受此種剝奪生命權的犯人通常都犯下了嚴重罪行。儘管對「嚴重罪行」的定義時常有爭議,但目前保有死刑的國家中,一般來說,「蓄意殺人」必然是死刑的一個重要理由。(參考來源"死刑 - 維基百科")

生死學是一門學問,牽涉到社會學、科學、醫學、法律等層面,企圖從理論或實務層面提供生命或死亡的相關見解。這些見解是與人類的社會文化脈絡形成的知識系統密切相關的,而在生死學的視野來看,人類的知識系統可粗分為三個主要部分:宗教、哲學、與科學,宗教解釋人的生前死後,科學研究出生到死亡,哲學則在思想上貫串整個時空,其間的關係正是生死學涵蓋的部分。由於大部分的學科都已經將生命的部分做出相當的研究,因此生死學探討的議題,便有大部分的內容在探討死亡,有時候狹義的說法會將生死學與死亡學畫上等號。(參考來源"生死學 - 維基百科")

[還在納悶ING?!]:伊莉盃宗教系所的諸鱷學士、眾擅碩士、至尊博士們,怎麼都躲起來der,該要成立"獵魔族專案機構"哦! 潛藏蘊藏的作祟魔體性囉! 相對應一下! (廢死聯盟的高招)例如應該積極研究而有一套可執行、面對隨機殺人的犯罪預防機制、監獄改革、被害人保護......。

BJ4「不解釋」,穴穴你「謝謝你」,懂der! 伊莉盃宗教系所的諸鱷學士、眾擅碩士、至尊博士們。



補充內容 (2016-5-12 08:49 AM):
[傳便便的賺積分+1]:點點滑滑的回復閱讀心得,用心完整的絕對賺飽飽,對吧!
作者: tco00254    時間: 2016-5-12 12:23 PM

世俗上當然是殺人償命 天公地道。宗教上也是要看看依照當地法律。
如果你是很好的修行人。他會知道。錯在那。該不該要還這個因果。
以前曾見過有一個很牛的人。債主來討命。他卻直接滅掉來討債的的鬼靈。永遠消失世間上。。。。。

作者: summer911    時間: 2016-5-12 01:15 PM

佛教是勸人於善沒錯,但也講因果
若執迷不悟,終墮三惡趣受苦去!
宗教觀尚且如此
並不是所有人皆可教化!
所以死刑的存在有其必要
倘若廢死,犯罪殺人者將無忌憚,頂多進牢吃牢飯
社會無重典!必有妖孽
作者: d0422840290    時間: 2016-5-13 12:21 AM

從基督教的角度來說,應該選擇原諒,
但並不代表支持廢死,
因為要考慮到受害家屬的心情,
畢竟要原諒傷害自己家人的人,談何容易
...........................
況且台灣是沒有真正無期的,
雖然無期最高可以關30年,
但近年來因為監獄空間不夠....等原因,
被判無期的犯人近年來平均13年就可以假釋。
....................

作者: eyny2011x    時間: 2016-5-13 12:56 AM

其實只有受害者才有審判權,
是否死刑應該由當事者決定,

如果殺幾個人可以少死更多人,
那少殺等於放縱多殺,因小失大.
作者: ives2010    時間: 2016-5-13 12:37 PM

佛祖告訴首迦長者,有十種罪業,能夠讓眾生受到短命的報應。

1.1 自己親手殺生。

1.2 勸說別人殺生。

1.3 稱讚或鼓勵殺生的行為。

當代也有一些糊塗作家寫了大量的小說,宣揚暴力殺戮,現世就得短命報。

1.4 見到別人殺生,你感到很高興。

1.5 希望別人早點死。

1.6 知道有人死亡,你發出歡喜心。

1.7 想辦法破壞別人的胎兒。

1.8 教人墮胎應。

1.9 殺生來祭天(祭祀)。

1.10 教人戰鬥。

所以不要支持殺生,除非嫌自己命長。

作者: ta011    時間: 2016-5-14 07:06 PM

殺人者,人恆殺之,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

還是多做善事,比較好。

善哉。


作者: henry361303    時間: 2016-5-14 10:36 PM

以神的角度來說,沒有任何人有資格去剝奪另一個人的生命,但祂給了你這麼做的自由
由於靈魂不滅,世間只是幻象,如線上遊戲中的角色,真正的你不會受到任何傷害,所以祂不會譴責任何一方
正如雨水不會只降在善人身上,它也會降在不義之人身上
別用神的名義去殺人,不論那人是誰,雖然人們都說是以神之名而殺,但神從沒說過,是人們為了師出有名而編出的話語
作者: twgo2014    時間: 2016-5-15 09:11 PM

ives2010 發表於 2016-5-13 12:37 PM
佛祖告訴首迦長者,有十種罪業,能夠讓眾生受到短命的報應。

1.1 自己親手殺生。

要是你的家人,被像鄭敗類的殺死了,看你還反殺死嗎?,曲解佛經原義,不知道你歸依的老師是誰,這樣誤人子弟,
作者: 不敗之身    時間: 2016-5-16 08:14 PM

請問伊斯蘭教徒為什麼要奉行教義殺人傳教?
是傳教者的誤解或有心人士想利用教陡做殺人工具所致..所謂聖戰是用我良善的心去對抗我們的邪惡的心,直到我們的惡的心不生為止...這樣修持就能跟真主一樣了
惡的心:不善心,惡毒心,邪迷心,狂妄心..等心

若以法律有明文規定應判死而不判死..造成以後的眾生被無辜殺害..法官亦難逃因果輪迴
若殺一人可救萬人這是宗教裡的方便殺生...雖是殺生但是仍有功德的..總比在世當法官因
不敢判死這些無辜被殺的人,只會請閻羅王主持公道

作者: asd46920071234    時間: 2016-5-18 10:16 AM

每個人都有言論自由權.每個人的觀點也不相同.但是我們絕對不批評別人的觀點.因為每個人都有自由權.民主是所有人的.不該去批評別人
作者: zxc5305    時間: 2016-5-18 08:37 PM

如果一個死刑可以使人害怕,並讓人減少殺人事件的發生,那為甚麼不呢?
如果廢死可以減少殺人那為甚麼不廢呢?
不過殺人的人應該是由自己的心來決定了吧?所以最後如果被殺了也不應該懊悔之類的八?
作者: shen9999    時間: 2016-5-19 09:17 AM

說死刑沒用的人,其實都是偽善,像歐盟說違反人權,那為什麼他們還要設軍隊?幹嘛還要擊斃恐怖份子?可見言論是多麼的矛盾?記得美國的警察好像也常常有直接將歹徒擊斃的案例存在,如果反對死刑,那又何須擊斃歹徒呢?
作者: greeneryjason    時間: 2016-5-19 12:01 PM

宗教的產生無法脫離人類社會的生存模式,所以第一線的宗教意義在於輔助道德力量,框正社會風氣,善良人心。當人深入到宗教的內涵,所發展出的,已然高於社會的僅有框架力,了脫生死的範疇。因此,宗教並不會干涉法律的規範,尤其死刑的存廢與否。釋迦牟尼佛了解了世間的痛苦所在,說明了人遭國家刑戮的難,唯一解決之法就是脫離生死輪迴,出離三界,而不是廢死反廢死的問題。由此演伸,為了達到廢死,為廢除死刑所做的努力有哪些?防治類鄭姓兇手的努力是哪些?努力過後的統計數字是如何?若都沒有,如何廢除死刑?但同樣的是否應該給與廢除死刑者們努力的空間,包括論述,廢除前的過程等等。一個廢死議題的成熟取決於民意的走向,眼下並未得見,因此,將廢死與反廢死形成對立論點,是合理懷疑的炒作行為。我支持廢死的論述行為,但論述需要能說服我才能支持廢死的議案,眼下,連過程的中間都還沒發生。
作者: TIGER6G    時間: 2016-5-20 05:03 AM

本帖最後由 TIGER6G 於 2016-6-2 01:21 AM 編輯

這世間有一種骯髒
這世間有一種邪惡
這世間有一種雜碎  
這世間有一種齷齪
是至邪 至惡  卻以善為名
唯有心淨晴明的人 才能一語破謊   
幫賊把風的[讓賊部會被抓]的人 是誰 當然是賊 [稱之為竊盜共犯]
幫騙徒圓謊的人是誰[讓謊言不被拆穿] 當然也是 詐欺共犯
幫殺人死刑犯免於受死的 難道不算是共犯嗎
他們跟殺人者是一樣的心  物以類聚  所謂牛鳴牛應聲 馬鳴馬應聲
說他們對受害者視而不見 其實是假的  
人有英雄心卻沒有能力做英雄 會把心理投射在英雄的仗義過程 而得到[認同快感]
相對的有人把心理投射在殺人魔身上  在殺人魔行兇的過程裡得到認同快感 只是這個認同快感不敢說出   所以他們以善為名 [不該殺人]這個冠冕堂皇的理由 不用在譴責殺人魔 而是用來保護殺人魔不被殺
是的不該殺人 任何人都沒有權力奪取別人的性命  但該補充的是[殺人的]失去人的資格 剝奪他的生命已經不算是殺人了   同情被害的人 是正常人  同情殺人者 是變態的人         
   
作者: greeneryjason    時間: 2016-5-20 10:52 AM

人類社會有一種規矩叫法律,在法律條文下行使權力代表人叫律師,出庭代表答辯,找出最有利於代理對象的辯護證詞。不管律師是否與代理對象同心,他們堅持的是法律,行使的是法律賦予每一個人的人權。在完整的過程之後,最嚴重的就是被剝奪人權的最終,生命權。

這是在說明人類文明的進化,離開了野蠻武力為憑略奪行為。同時演化的有抗議行為,表達不公而修法合宜。這就形成了民主發展演化。人,有表達意見的權力,可以為自己認知的理念努力形成共識。人也可以為反對這樣的理念,表達自我認知。但,若認為與代理對象同為殺人快感,那就是對律師職務道德的污蔑。對他人廢除死刑的理念污蔑。就如有人不信神佛,污蔑宗教信仰,但有宗教信仰者只能尊重他人無宗教信仰的信仰。

想要什麼方式表達,就看自己的選擇。
作者: 籠城月太    時間: 2016-5-20 11:14 PM

廢不廢死,其實一點都不重要。
廢死能使治安變好嗎?
不廢死能降低犯罪率嗎?

其實話說回來,鄭捷伏誅,只是為他犯行
付出所謂慘痛代價,就算他再想活,也不該
輕放,就算無期也嚇阻不了此事,所以不廢死
還能多少有個警告意味。

則我們支持廢死,不是從人權出發,而是能夠
真正讓世界變的美好,那廢死才有意義。
支持不廢死,也要能讓執法機關,可以
再刑罰上作出更為正確的判決。
作者: rence2003    時間: 2016-5-21 01:03 AM

那些說廢死的人都是"本末倒置"

他們該做的是如何讓人不犯罪

如果他們能從教育或任何方式讓人不犯罪

那就算有死刑也沒有機會用到

自然就不會有"廢死"這種議題

人間"偽善者"實在太多太多了


作者: perfect97533    時間: 2016-5-21 10:27 PM

支持死刑 正所謂善惡自有因果循環
那次種下的因下次就必須償還
作者: lion8104    時間: 2016-5-22 01:06 AM

如果你只問廢死,個人觀感在台灣支持率不到5%吧(笑

如果你問"殺人",那應該先去定義"為何"殺人這件事

如果你問律法,律法本來就是規範社會一個重要環節,目定就是"保護"大多數"守法"的人

當然規範的強度會因人而異,但"只要目前律法不變",就不該有"特例"

作者: MasterDs    時間: 2016-5-22 07:52 AM

那些說殺人犯有人權的 被殺的人就沒有人權嗎 如果是你的家人呢 把你家人都殺光 你還會提昌犯人人權? 那些先進國家沒有死刑 我不認為台灣有到這麼先進 至少我認為目前的台灣還是需要死刑的
作者: 減肥中勿餵食    時間: 2016-5-25 09:54 PM

我不贊成廢死.
但贊成凍結案件有爭議的嫌犯, 執行死刑.


我沒有宗教信仰, 沒有違反教義的問題.
我是用刑事偵辦過程和司法檢調人員的素質來看的.

台灣檢調素質不足, 司法不健全, 政治力介入太深, 這些問題眾所週知.

這一二十年來, 固然發生多件罪證確鑿的重案,
相對的, 也有多件著名冤案發生.
江國慶案不提, 但蘇建和案, 鄭性澤案, 蘇柄坤案,徐自強案...........這些都是著名的冤案.
非死刑的冤案恐怕更多.

有多少罪犯是在警方和檢查官在貪功,破案壓力,
偵辧過程出現重大瑕疵, 靠自白書就被起訴的?
有的案子, 警方破壞現場或連基本的察證功夫都沒做, 檢查官就起訴了.
尢其是殺警案.............. 造成多件重大死刑爭議案件.

再者, 支持廢死的人, 有一部份是司法人員出身的. 為何?

台灣社會在決定要不要廢死之前, 是不是先應該想辦法解決這些問題?

作者: steven014    時間: 2016-5-26 01:14 AM

聖人也許有能力可以使十惡不赦之人向善,很多神話故事都是如此.
但是我們不是聖人,沒辦法使十惡不赦之人向善,所以必須死刑
作者: tgpp9202    時間: 2016-6-2 04:31 PM

我自己認為任何人都不應該取走他人性命,
我支持廢死,但是並非無條件的,
不白養他們,也就是讓他們提供勞力,而不想提供就沒得吃,
而且提供的餐點都只能是全素食(因為我吃素^^)。
讓他們對社會有回報,所不定哪天人力發電真的很成熟,
可以規劃讓罪人們都去發電。
其實罪人功用很多~像是淨灘、淨山、掃街、回收,
都很棒啊!!
相信如果不是完全沒良知的話,
他們去從事這些相信有助於他們反省,改過自新。
作者: sos3331    時間: 2016-6-5 08:03 AM

佛教教義等根本不是台灣目前法律制定時參考對象?
台灣法律說穿的是一本大雜燴,制定過程跟台灣一點關係都沒有,說也奇怪,卻在台灣施行,應該說吧台灣根本沒有能力制定自己的法律?只能倚賴一些中國蠻族百年前拚奏出來所謂的法律吧?
作者: agito709    時間: 2016-6-14 03:46 PM

我支持死刑不該廢,
要說宗教普渡眾生、遇到惡魔、魔鬼還不是把他們都幹掉~
說到底他們算是生命阿~~

法律 是要用來管理人類、減少惡的,
而不是助長惡的阿,
作者: j079    時間: 2016-6-16 11:17 AM

本帖最後由 j079 於 2016-6-16 11:27 AM 編輯

有其緣由 且看看與衡量

無其緣由 把痛苦加諸於人身上 只因個人私慾
先不論法律如何
我定會讓施害者徹底嚐嚐相同滋味並加倍的慢慢折磨

其人惡行後 就以惡止惡 重新洗滌靈魂 就如同當下流行的砍掉重練

槍決 太輕鬆了吧 而且還事先注射麻藥...

被害者與其家屬何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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